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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要進入人類世界, 他得先給自己弄一套衣服,否則光著身子到處跑,肯定會把人類嚇壞了。
可他要去哪裡弄一件衣服呢?
故墨撓撓頭, 左看右看, 目光落在了安詳的躺在一旁的炎獸身上。
故墨用出九牛二虎之力, 勉勉強強做出一件麻袋似的衣服,他將麻袋披在身上, 光著腳,隨便選定一個方向後便出發了。
吞吃了那麼多的妖力, 如今故墨也成長為一代大妖,腳程可比他只是個小妖精時快多了。
走了一天後,故墨見到了一個大城鎮。
這個城鎮光外牆就比故墨見過的都要好的多, 高大而又堅固, 每隔幾步就有身著盔甲的戰士在守衛著。
入城處排著長長的隊,故墨便也跟著過去排。
排著排著, 他身後的竊竊私語聲越來越大:
「快看!紅衣,光腳, 這不就跟懸賞上說的打扮一模一樣?」
「抓起來送官!萬一是真的豈不是發了!」
「怎麼可能是真的,懸賞圖上的那人都被通緝了數十年了, 怎麼可能還穿那一套衣服?怕又是一個為了見大將軍而劍走偏鋒的, 以前又不是沒有過,多了去了。」
這個觀點一出,那些嚷嚷著把故墨抓起來的人不說話了, 顯然很能讓人信服。於是他們換了一個角度繼續討論:
「哼,你們看他的腳,那麼白,哪裡像是光著腳走過幾步路的,今天肯定是為了勾引大將軍才故意這麼穿的!呸!狐狸精,不要臉!」
「就是,就是!」
故墨聽著聽著,實在忍不住疑惑的回頭。
穿紅衣服光著腳不行嗎?為什麼也要抓他?他只是光著腳啊,又沒有光著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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