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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決以法律為準繩,執行業主大會和業主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開會準時到會。會議由秘書長或辦公室主任正式通知。因故不能到會或需遲到十五分鐘以上者應事先向值班副主任或秘書長請假。會上必須做到發言切中主題,簡明扼要,注意傾聽並不得隨意打斷他人的發言,不講與主題無關的話,不講不利團結和損害他人自尊心的話,更不允許惡語相對,保持良好會風。缺席者應該主動向主任或值班副主任或秘書長瞭解會議主要內容。無故連續缺席全委會三次以上者,被視為自動辭職,經全委會透過將免其委員會委員職務。
業主 第五章(5)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有關工作事項原則上必須透過集體民主討論研究,最後表決透過。一般性工作決議應有半數以上與會者透過,特別重要的決議需經三分之二以上委員透過。討論時,提倡暢所欲言並允許保留意見,但一旦形成決議,則要求每個委員遵守和執行決議內容。任何人不允許對外透露會上的爭議和個人所持不同意見。四、鑑於維權鬥爭的複雜性,委員會開會內容和維權工作進展情況,原則上不允許向外透露。特別經說明必須保密的決定更應該嚴格遵守。否則將追究洩密者的責任。五、委員代表委員會對外發表言論或參與各種活動需經委員會授權,否則只視為個人言論和行為。若因個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概由個人負責。對委員會的聲譽或工作造成損害的要追究其責任。六、委員如發現或聽到業主反映有關物業管理方面問題,除非亟需解決的,原則上應該匯總至主任或秘書長處,統一由主任或值班副主任口頭或書面知會物業處解決。七、所有委員及其家屬均不得參與小區建設和維護工程的承包和施工。八、業主委員會成員及其家屬不得承接或介紹親友承辦本小區公共場所、配套設施裝置建築、改建、裝修、保養維修、採購以及其他營利性業務。九、如受業主委員會委託參與小區物業整改工作,必須出於公心,增加透明度,廣泛聽取意見,先鄰居後自己,絕不允許以權謀私。十、除因工作需要並經委員會特別授權,任何委員都不得私自與開發商或物業公司談判,也不允許接受他們的宴請、送禮或錢財。十一、委員會的每筆收支均需經主任、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簽字並由會計出納詳細做帳,一個季度一公佈。十二、違背上述守則並造成不良後果者,委員會將視情節予以批評、暫停其參與會議和工作,直至提請業主代表大會罷免其委員資格的處分。汪名榛心中已經十分明白,今天透過的這個《守則》,無疑給自己戴上了一個緊箍咒,原想能夠在介紹工程專案上撈一些回扣的打算,已經成了泡影。根據少數服從多數原則,他只好跟在其他委員後面,也在表決透過後的《長樂花園業主委員會工作守則》文稿上籤上了自己的名字。
趙明過去拍了拍汪名榛的肩膀,說:&ldo;走,劉成已經聯絡好了,到三樓大包廂就餐。&rdo;
&ldo;這裡老闆請客?好呀!我們就笑納了。&rdo;汪名榛說。
&ldo;不,我們開個好頭,aa制。今後業主委員會遇到此類事,一概aa制。怎麼樣?&rdo;趙明說。
汪名榛先愣了一下後忙不迭地說:&ldo;aa制?aa制好,好呀……&rdo;
業主 第六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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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明一行人分乘三輛小車,從長樂花園來到了地處鬧市區的南建集團總部寫字樓。
汪名榛搶前一步向南建集團服務小姐自報家門,說明是長樂花園業主委員會前來拜訪賴董事長。服務小姐讓他們在門廳稍候,她先進去通報一下。
須臾,服務小姐出來把趙明一行請進一間大會議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