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救贖(下)(第2/3 頁)
不會親自去做的,花個塊兒八毛的滿大街小孩兒都會願意做,抓住了就說是惡作劇,大不了賠玻璃的錢我再悄悄補給他們;
還有這個孩子,”李愷指了指常小虎,“今年夏天應該就要上子弟小學了吧,不巧,我也在那裡,呵呵……”
“你這是要逼死我呀。”常貴恨恨的看著李愷。
“你不會的,因為你捨不得死。常叔,你知道嗎,大多數人不是怕死,是捨不得死,尤其是那些經過了窮苦日子過上穩定生活的人。你應該和你老婆學學,你看,刷了一次存在感,她就沒再多話,她巴不得讓大龍離開這裡呢,畢竟不是她親生的,整天在眼前晃來晃去,時刻提醒她是個二婚的後媽,想想都難受。你也不要再說什麼對大龍有養育之恩的話,無非就是消耗了些鹹菜剩饅頭,破衣爛衫而已,說出來,反而顯得寒磣。
常叔,我知道你覺得自己委屈,覺得自己才是可憐的受害者,不過怪得了別人嗎,你沒有骨氣,還有貪慾,所以你應該得到這樣的結果,甚至活的更悲催。”
骨氣?那東西自己也曾經有過吧。不過餓的走路打晃,一頭栽倒在路上的時候丟了一點兒,冬天穿著單薄的破衣服龜縮在柴垛裡面時丟了一點兒,被村民們打的遍體鱗傷時丟了一點兒,被老東西帶回城裡後,就徹底沒了。
常貴回憶著,突然覺得自己其實真是活得很悲催。
“別糾結了,事情真鬧開了,大龍一樣要離開的,還不如這樣來的體面。還有,這不涉及大龍孝不孝的因素,自始至終都是我在安排這件事,是我看不慣你這種忘恩負義的行為。”看著常貴豐富的面部表情變化,李愷說道。
常貴盯著李愷始終保持微笑的臉。
這是個十五歲的孩子?十五歲的孩子能說出這些話來?能做出這麼周密的事情?一步步擠得自己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
不,這個孩子應該只有十四歲,十四歲呀,自己十四歲時剛來到這裡,第一次有了吃飽穿暖的感覺,那時候見到外人,自己連頭都不敢抬。
這就是個魔鬼,雖然小,但是已經長出獠牙的小惡魔。
兩人沉默了不長時間,常貴拿起宣告書,看著內容。內容並不複雜,中心意思就四點:一、即日起,常貴和常大龍脫離父子關係,常大龍可以選擇任何方式自由自主生活;二、常貴不再負擔常大龍以後的生活和學習等任何費用;三、常大龍以後對常貴沒有贍養的責任和義務;四、常大龍不得本人或委託他人主動以被虐待的事情起訴常貴夫妻或對二人進行打擊報復。
確實沒有第二個選擇了,這個小惡魔把自己的下場說的很清楚了,自己絕對承受不了那些後果,只要他那樣做了,自己一夜之間就會回到當年的生活,甚至更慘,自己耗盡老東西留下的積蓄做彩禮才再娶的老婆,肯定也會離開自己。
他不想死,確實捨不得死。
終於,常貴拿起李愷放在桌子上的圓珠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筆重重的摔在桌子上。
“稍等,常叔,還有個步驟,我們完善一下,”李愷笑嘻嘻的從書包裡拿出來一盒印泥,“您受累,摁個手印。”
常貴怒視著李愷,右手拇指沾上印泥,狠狠地摁在簽名上。
“得嘞,大龍,進來吧。”李愷拿過來“宣告書”看了看,又對著手印處吹了吹,然後對摺好放進書包,向門外招呼。
常大龍走進屋裡,不敢抬頭看人,但步伐很堅定。
“你個小……”
“常叔,就不要放狠話了吧,除了能自己過過嘴癮,沒什麼意思的。柱子,把包袱給我。”
“來嘍。”苑鐵柱跟了進來,手裡拿著個大布包袱。
李愷接過包袱,對常大龍說道:“把衣服都脫了,所有的,包括內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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