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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偉答:&ldo;不是我不想上學,是沒有學校要我?&rdo;
&ldo;為什麼?&rdo;
&ldo;我沒有戶口。&rdo;
&ldo;沒有戶口?你都這麼大了怎麼會沒有戶口呢?你父母沒給你上戶口?&rdo;
&ldo;我沒有父母。&rdo;李志偉一臉木然,出奇地平靜。
高潔一下子就打了個激靈,&ldo;那你在公安機關供述,你的父親是李建業,這是怎麼回事?&rdo;
&ldo;我是一直這麼叫他,但他不是我的親生父親。我的爺爺奶奶也不是親的。&rdo;
&ldo;那你為什麼在李建業家生活這麼多年?&rdo;
&ldo;我不知道。&rdo;
&ldo;那你母親呢?&rdo;
&ldo;我沒有母親。&rdo;
&ldo;沒有母親?
&ldo;我不知道母親是誰?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從來也沒見過她。&rdo;
這樣的回答真是匪夷所思,雖然對於本案的審理並無任何影響,但高潔還是覺得有必要把李志偉的家庭背景搞清楚。李志偉說:&ldo;我只聽說我媽媽的名字叫李秋月,但據說她在我一歲多的時候就離家出走。我從小就生長在北京的李建業家,我也一直叫他爸爸,可他從來都不承認我是他的兒子,所以我的戶口也就一直沒在北京報上。到現在,我連自己的身世都不清楚。我是誰?我一直想知道,可是沒有人告訴我。&rdo;說完這話,李志偉很痛苦地低下了頭。
憑著多年的審判經驗,直覺告訴高潔,李志偉沒有撒謊。但&ldo;我是誰&rdo;,短短三個字,彷彿一記敲在心頭的重錘,使高潔猝不及防。
一個犯罪嫌疑人,面對法官卻大聲地反問&ldo;我是誰&rdo;。這背後必有隱情!為了進一步地核實李志偉的身世,訊問後的第三天,高潔便帶著書記員走訪了李志偉捕前居住地所在的居委會。居委會的答覆證實了李志偉所講的一切。
李志偉的&ldo;父親&rdo;叫李建業,無業,因盜竊罪現正在監獄服刑。十幾年前,他把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帶回家時,已經有了李志偉。因為李秋月、李建業兩個人始終沒有登記結婚,小志偉的戶口也就無法申報。不久後,李秋月、李建業二人去廣州做生意,但此後,卻只有李建業一人回到北京,有人曾問起孩子母親的事,李建業說他們倆在廣州時就已經分手了,他也不知道李秋月的下落。從此,再也沒有人見過李秋月。就這樣,李志偉被不明不白地留在了李建業父母的身邊。等到該上小學時,李志偉還沒有戶口,無法入校。按照當時的政策,孩子出生後戶籍隨母,而李志偉的生母李秋月已經下落不明有六年多。為了這事,居委會還專門出了證明,最後好說歹說才幫著把李志偉送進了附近的一所小學。
街坊中有一位姓索的老奶奶,是看著小志偉一點點長大的。她眼含淚花惋惜不已:&ldo;作孽呀!要是這孩子在正常的家庭裡長大,斷不會走到今天。擱著誰,當父母都不應這樣沒良心。是他們把這個無辜的孩子給害了呀!現在他的爺爺、奶奶也去世了,等這孩子回來後可怎麼生活呢?&rdo;
如果拋開犯罪事實,李志偉固然令人同情。然而,在任何一個法治國度裡,任何一種罪行都無法因為犯法者的身世而得到赦免。
情與法,高潔始終把握得平若止水
刑罰是必須的,但刑罰不是目的。感化和挽救每一個失足的青少年從此遠離犯罪,這才是一個刑事法官的天職。2001年8月22日,二審裁定下達:駁回李志偉之上訴,維持原判。
案子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