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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塊是什麼時候的事?」
「去年秋天。」
「具體時間還記得嗎?」
「剛過中秋不久,重陽那天。」
「還偷過別的嗎?」
「在廚房偷吃的, 我就是氣她不長進。自己家, 幹嘛總要偷吃。」
「還有別的嗎?」
「沒有了。」
褚律師問秦特,「你偷過錢嗎?」
「我沒偷過。是秦光偷偷放我那兒的, 因為我不聽他的話,他就整我。」
「沒偷過, 為什麼要承認?」
「爸爸打我。不承認就一直打。我有時能扛過去,有時扛不過去。」
「你偷過吃的沒?」
「偷過。我有時很餓,就會趁做飯的時候偷吃兩口。」「為什麼要偷著吃,在飯桌上不能吃嗎?」
「爸爸說我吃的多,我怕爸爸不高興。」
「平時一餐飯要吃多少?」
「要吃兩碗。」
「喜歡吃肯德基嗎?」
秦特茫然,她很羞愧,「我,我只聽說過,沒吃過。」
「現在,我要幫被告破一樁案子,去年九月初九,重陽節的傍晚,秦光放學後請同學吃肯德基,一次就花了三百塊。」褚律師出示採訪秦光同學的影片證據,「秦光很有錢啊,有一回打賭輸了,請我們幾個吃全家桶,一次就花了三百多。這也不算什麼,他一雙鞋就要六百,名牌兒。」
「那是在什麼時候?」
「國慶以後,哦,是重陽!想起來了,那天重陽,我記得第二天就是星期六。」
陳茜急忙說,「那錢是我給秦光的!他說要請同學吃飯,我給他的!」
審判長看陳茜一眼,「被告有證據佐證麼?」
「給孩子零用錢,平時隨手的事,誰還會留證據?」
審判長意味深長說一句,「隨手便是三百塊零用錢,看來被告家中不似剛剛所言生活困窘。」
褚律師繼續問陳茜,「您平時給秦特零用錢嗎?」
陳茜明顯底氣不足,「也給的。」
「給多少?」
「不一定。有時候多些,有時候少些?」
「數目大約是多少?」
「十塊二十塊的,有些記不清了。」
「大約多久給一次?」
「有時我給,有時她爸爸給。」
「你大約多久給一次?」
「記不太清了。」
「陳女士很年輕,但顯然記性不太好了。」
秦耀祖看出褚律師絕非善茬,不再就案情爭辯,先流下淚來,對秦特說,「小特,爸爸對不起你,爸爸冤枉你了。」
秦特低著頭不敢說話,她把這些事全都說了,爸爸是絕不會放過她的。她一定要把官司打贏,她死都不能再回爸爸那裡,她要跟著姥姥過日子。
褚律師擊掌,諷刺道,「看到被告流下的眼淚,真是令人感動極了。」
「請問被告,在您心裡,您的兒子秦光是個什麼樣的孩子?」
「學習不是很好,有點調皮,但也是個好孩子。」
「秦光會撒謊嗎?」
「不會。」
「那麼,您知道秦光學校課外補習,要交500塊補習費的事嗎?」
「當然知道!」
「從什麼時候開始交的。」
秦耀祖心下明白,律師不會無的放矢,隨便發問。可他又不清楚,這件事能有什麼問題。「從去年第一個學期就開始了。」
「秦光有進步嗎?」
「有的。」
「從年級祖的480名到45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