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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出版社出版之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七十九輯。
第三節 鄭成功的開始經營臺灣和病卒
收復臺灣以後,鄭成功改臺灣城為東都,開始了把臺、澎經營為抗清基
地的緊張活動。他親自帶領何斌、馬信、楊祥、肖拱宸等人巡視新港、目加
溜灣、肖壟、麻豆、大目降、大武壠、他裡霧、半線等地。&ldo;見其土地平坦
膏沃&rdo;,適合屯田養兵。當時臺灣地廣人稀,高山族同胞&ldo;計口而種,不貪
盈餘&rdo;,土地利用率很低,便於移民墾荒。在視察過程中,各處高山族同胞
列隊歡迎,更使他感到民風淳樸。他對高山族同胞&ldo;賜以煙、布,慰以好言&rdo;,
嚴禁部卒侵犯他們的利益。視察歸來以後,鄭成功立即召集各提督、鎮將和
參軍議事,在會上說:&ldo;大凡治家治國,以食為先。苟家無食,雖親如父子
夫婦,亦難以和其家;苟國無食,雖有忠君愛國之士,亦難以治其國。今上
託皇天重庇,下賴諸君之力,得有此土。然計食之者眾,作之者寡,倘餉一
告匱,而師不宿飽,其欲興邦固國恐亦難矣。故昨日躬身踏勘,揆審情形,
細觀土地,甚是膏腴。當效寓兵於農之法,庶可餉無匱,兵多糧足,然後靜
觀釁隙而進取。&rdo;接著提出具體部署:&ldo;留勇衛、侍衛二旅以守安平鎮、承
天二處。其餘諸鎮,按鎮分地,按地開荒。日以什一者瞭望,相連線應,輪
流造更。是無閒丁,亦無逸民。插竹為社,斬茅為屋。圍生牛教之以犁,使
野無曠土,而軍有餘糧。其火兵則無貼田,如正丁出伍,貼田補入可也。其
鄉仍曰&l;社&r;,不必易;其畝亦曰&l;甲&r;,以便耕。一甲三十一戈二尺五寸,
一戈東西南北四至長一丈二尺五寸。今歸版圖,亦以此為則,照三年開墾,
然後定其上、中、下則,以立賦稅。但此三年內,收成者借十分之三,以供
正用。農隙,則訓以武事;有警,則荷戈以戰;無警,則負耒以耕。寓兵於
農之意如此。&rdo;1在臺各鎮當即遵命領兵前往指定地方開荒屯種。鄭成功還&ldo;首
崇文廟,次葺祠宮。歲修禋祀,時奉壇祀&rdo;2,加強文化建設。
為了促進開發,加固根本,鄭成功命令把將士和官員的家屬送來臺灣。
這本來是一件好事,鄭成功未免操之過急。在擊敗達素等統率進犯金、廈的
清軍以後,大陸沿海島嶼的局勢比較穩定,收復臺灣以後完全可以隨著墾荒、
建屋等開發過程的進展,鼓勵將士和文官把家屬逐步遷來臺灣。開闢階段,
條件艱苦,對將士也應予以更多的關懷。鄭成功急於求成,立令過嚴,&ldo;犯
者雖親信無赦&rdo;。大將馬信建議&ldo;立國之初,宜用寬典&rdo;。鄭成功卻堅持己
見,回答道:&ldo;立國之初,法貴於嚴,庶不至流弊。俾後之守者,自易治耳。&rdo;
3應當承認,鄭成功面臨緊迫的糧餉問題,不得不嚴加督責,但在許多方面一
意孤行,造成嚴重惡果。史料記載:&ldo;以各社田土分水陸諸提鎮,令各搬其
家眷至東都居住,兵士俱令屯墾。初至,水土不服,瘴癘大作,病者十之七
八,死者甚眾。加以用法嚴峻,果於誅殺;府尹楊朝棟以其用小鬥散糧,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