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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來,那白彥也別在這裡當警探了。直接回家種地去算了。
可問題是,在監控攝像畫面中的那些來15層的顧客,沒有程諾那精準的資料能力,白彥很難判斷,究竟哪些人的鞋碼,是43碼。
程諾繼續說著,「43碼對應的腳長是265厘米。根據標準的身高計算公式,身高(厘米)=腳印長度(厘米)x6876,也就是說,兇手的身高,是18229厘米。」
白彥搖搖頭,「你說的這些我自然也知道。不過用腳長計算身高這個東西,存在的偶然性太大。一個一米九幾的人,鞋碼可能只有40。而一個一米六不到的人,鞋碼很有可能是44,45。」
「所以說,用腳印計算出來的身高,只能當做尋找兇手的輔助資料。而不能……當成主要資料。」
白彥說的這一點沒錯。
用腳印計算出來的身高,誤差總是難以避免。
要是萬一鎖定錯罪犯,那可就真的說是前功盡棄。
「不要著急,讓我看看。」程諾給了白彥一個稍安勿躁的手勢,眼緊盯著地上那個腳印。
然後抬頭,掃了一眼腳印距離樓頂天台邊緣的距離,還有天台周圍那圈護欄的高度。腦海中,各項資料在不停的運算,推理。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死者墜樓的位置,就在這個腳印,面對正前方護欄的方向,直線平移十多米之後的位置。
腳印的腳尖處顏色較淺,腳跟處顏色較深。這就表明,兇手在留下這個腳印的時候,身體是處於一種極為用力的狀態。如果我猜的不錯的話,兇手一定是在將死者推下樓的時候,才在這裡留下這個腳印。
天台護欄的高度為124米。死者的重量為5124千克。死者在墜樓之前,所獲得一個水平方向上的初速度為385/米每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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