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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再為自己生一個孩子,江志誠總算鬆口答應了離婚。他不能在一棵樹上吊死,打算另外找個女人生一個自己的兒子。
不過,江志誠答應離婚是有條件的,要求家裡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歸他。他振振有辭:&ldo;老子幫你養了這麼多年的便宜兒子,可不能白忙活一場。&rdo;
程蘭清也不跟他爭什麼,這個男人這幾年已經把她們母子倆折騰慘了,現在只要他肯放手走人,她什麼都可以不要。權當舍財送瘟神了!她只是懇求他一件事:&ldo;江志誠,你要什麼我都可以給你,我只求你看在咱們到底夫妻一場的份上答應我一件事‐‐江潮的身世請你繼續保密,我不想讓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聽到什麼難聽的閒話。你就當可憐一下我行不行?&rdo;
看在財物的份上,江志誠當時點頭答應了。離婚後,他叫了好幾個人來幫他搬東西,幾乎把整個家都搬空了。大到冰箱彩電,小到鍋碗瓢盆,凡是有用的東西他全部都要。還好房子是程蘭清單位分的職工宿舍房,他分不走,母子倆還有一處棲身之地。
離婚不到兩個月,江志誠就和他們廠裡一個新寡的女人結了婚。婚後第二年,他如願以償抱上了自己的親生兒子,高興得大辦滿月酒。當時有熟人打趣他:&ldo;老江,怎麼生第一個兒子時都不見你這麼興奮啊?&rdo;
雖然當初答應了程蘭清會繼續替江潮的身世保密,但是開心地灌了好幾杯酒後,江志誠就把自己的承諾丟到腦後頭去了,他借著酒勁吐了實話:&ldo;嗨,那個便宜兒子就別提了,那是別人的種,跟我沒有關係。要不然我怎麼會堅決要跟程蘭清離婚呢,那可是個漂亮女人啊!&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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