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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開,真情摯語,娓娓而來。古人所謂「酒三昧」,即在於此。但決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亂道,誹謗唾罵,甚至嘔吐,打架。那真是不會吃酒,違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決不是圖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決不是好酒。巴拿馬賽會的評判員倘換了我,一定把一等獎給紹興黃酒。
沙坪的酒,當然遠不及杭州上海的紹興酒。然而「使人醺醺而不醉」,這重要條件是具足了的。人家都講究好酒,我卻不大關心。有的朋友把從上海坐飛機來的真正「陳紹」送我。其酒固然比沙坪的酒氣味清香些,上口舒適些;但其效果也不過是「醺醺而不醉」。在抗戰期間,請紹酒坐飛機,與請洋狗坐飛機有相似的意義。這意義所給人的不快,早已抵銷了其氣味的清香與上口的舒適了。我與其吃這種紹酒,寧願吃沙坪的渝酒。
「醉翁之意不在酒」,這真是善於吃酒的人說的至理名言。我抗戰期間在沙坪小屋中的晚酌,正是「意不在酒」。我借飲酒作為一天的慰勞,又作為家庭聚會的一種助興品。在我看來,晚餐是一天的大團圓。我的工作完畢了;讀書的、辦公的孩子們都回來了;家離市遠,訪客不再光臨了;下文是休息和睡眠,時間盡可從容了。若是這大團圓的晚餐只有飯菜而沒有酒,則不能延長時間,匆匆地把肚皮吃飽就散場,未免太少興趣。況且我的吃飯,從小養成一種快速習慣,要慢也慢不來。有的朋友吃一餐飯能消磨一兩小時,我不相信他們如何吃法。在我,吃一餐飯至多隻花十分鐘。這是我小時從李叔同先生學鋼琴時養成的習慣。那時我在師範學校讀書,只有吃午飯(十二點)後到一點鐘上課的時間,和吃夜飯(六點)後到七點鐘上自修的時間,是教彈琴的時間。我十二點吃午飯,十二點一刻須得到彈琴室;六點鐘吃夜飯,六點一刻須得到彈琴室。吃飯,洗碗,洗面,都要在十五分鐘內了結。這樣的數年,使我養成了快吃的習慣。後來雖無快吃的必要,但我仍是非快不可。這就好比反芻類的牛,野生時代因為怕獅虎侵害而匆匆吞入胃內,急忙回到洞內,再吐出來細細地咀嚼,養成了反芻的習慣;做了家畜以後,雖無快吃的必要,但它仍是要反芻。如果有人勸我慢慢吃,在我是一件苦事。因為慢吃違背了慣性,很不自然,很不舒服。一天的大團圓的晚餐,倘使我以十分鐘了事,豈不太草草了?所以我的晚酌,意不在酒,是要借飲酒來延長晚餐的時間,增加晚餐的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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