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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火打劫」,當然也要「分贓」,所以就自己留著封棠的那隻手錶,把從周啟身上拿來的東西都給他們。因為自己第二天就要來寒城了,所以也沒空幫他們賣,就讓他們自己賣了。但是她卻沒想到,周啟一個司機身上的東西竟然也那麼值錢,更不知道她的小夥伴們處理「贓物」還處理得慢吞吞,看那手錶好看不捨得賣,一人輪流戴一天四處顯擺,這下好了,被盯上了。人家穿得光鮮亮麗,一看就是有錢人的派頭,說他一個剛從農村耕完地的形象的少年偷了他的名錶了,他真是跳進黃河都洗不清。
簡小星頭疼地揉著太陽穴,這口鍋說到底她也得背一部分,那隻手錶價值超過50萬人民幣,她就是再不懂法也知道這個數額的偷竊如果被證明罪名屬實,是肯定要坐牢的,她當然不能放任不管。
這件事要處理看似頭疼,但是不是沒有處理的辦法,最簡單的一點就是請周啟幫忙了,這種名錶買的時候肯定會附帶有各種證書發票什麼的。但是請他幫忙未免也太無恥了,先不說兩人才見過幾次面,這表還是當初從人家手上要來的,就算周啟表現出一副對她很有好感的樣子,但是講真的,別人對你怎麼樣,那是別人的事,如果你因為別人對你好就恃寵而驕或者自以為自己多有分量了,那往往會讓自己出醜的,同時導致別人對你感觀改變。
簡小星在人際交往上還是比較謹慎的,就連何一心和何晶心,都還只是相識七年的朋友,而不是無話不談的好朋友。
所以她思考了一下,決定還是不要麻煩周啟了,自己能搞定的事,多花點時間和精力去處理吧,這會兒出發,能在週六趕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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