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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不得再擅自冶鐵,更不得私自販賣,違令者,要在左腳戴上六斤重的鐵鎖,並沒收其器物。這一政策已有別於管仲,政府不但壟斷了銷售和定價權,更直接進入了製造的環節。在國史上,從秦漢至明清,國家透過資源壟斷獲得專營收入的方式有很多種,大多採用的是資源牌照授權、控制銷售渠道等政策,直接進入製造環節,實行&ldo;採產銷&rdo;全面管制的並不多,這是典型的一次,今日所謂的&ldo;中央企業&rdo;應脫胎於此。
另外一個被專營控制起來的產業是釀酒業。中國的釀酒業源遠流長,其利潤非常豐厚,《史記・貨殖列傳》中記載,如果一年釀酒一千甕,其投資所得,相當於戰國&ldo;千乘之家&rdo;或漢代&ldo;千戶侯&rdo;的收入。51公元前98年前後,政府實行酒專賣。其辦法與食鹽專賣類似,由官府供給私營釀酒作坊糧食、酒麴等原料,規定釀造品種和規格,生產出來後,由官府統一收購和銷售,就是所謂的&ldo;縣官自酤榷賣酒,小民不復得酤也&rdo;。據史家吳慧的計算,酒榷的專營收入非常高,每生產一千甕的酒,至少可得到二十五萬兩千錢的收益,透過統購統銷,又可再得百分之二十的贏利。52從此以後,酒與鹽鐵並列稱為&ldo;三榷&rdo;,成為國家實行壟斷經營的主要產業,歷代衍續,從未中斷,而對菸草、茶葉的國營壟斷也成為專營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流通改革:均輸與平準
如果說產業改革尚有先例可循,那麼,武帝在流通領域展開的變革則完全是開天闢地的。其主要政策有二:一曰&ldo;均輸&rdo;,就是統購統銷;一曰&ldo;平準&rdo;,就是物價管制。
根據漢律,郡國都必須向朝廷貢納當地的土特產,在當時,這便是價值最高的交易物品。由於交通不便,這些貢品的運輸成本很高,而且採購、儲存十分繁雜,甚至存在各地商賈乘機哄抬物價的情況。桑弘羊就提出了均輸的辦法,規定所有貢品均按照當地市價,由政府統一採購,然後由官辦的運輸機構運往其他不出產此類物品的地區高價出售。朝廷在大農丞之下設立均輸令,各地設均輸官,建立起一個由中央統一管理的國營商業網路。
在大力推廣均輸法的同時,桑弘羊還配套採取了一項新的物價管理措施,是為平準法。就是由國家來控制全國的物資和買賣,以平衡物價,它與均輸相輔相成,成為中央政府控制市場、從流通領域獲取利益的重要工具。均輸與平準,一是管理零售市場,一是掌握批發環節,兩者互相配合,構成國營商業的統一體系,其功能等同於物資部和物價委員會,是一種非常典型的計劃經濟運作模式,1949年之後,陳雲等人在中國構築的國營流通模式與此非常類似。53
這一國營商業體系的建成,使得中央政府控制了全國重要物資的流通利益,其成效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快速地呈現出來。史載,在一年時間裡,兩大中央糧庫‐‐太倉和甘泉倉就裝滿了糧食,連邊疆的糧倉也有了餘糧,透過均輸所獲得的盈餘就有五百萬匹帛(帛在漢代可以當作貨幣流通)。54連司馬遷也不得不給出了一個著名的評論,&ldo;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rdo;‐‐老百姓沒有多交稅,而財政則變得無比充沛。極具諷刺意味的是,政府收入的增加並非因生產效率的提高,而是既有的社會財富在政府與民間的重新分配。
稅收改革:告緡令與算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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