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好,我都聽你的(第2/2 頁)
活
藝人這一行,一旦和公司解約,只有兩種下場,一:和平解約或是成為素人,或是重新簽約。
二:成為被告,消費受到限制,揹負鉅債。
那個叫陳某人的微博賬號,還附了一張星瑞合同的具體細節圖。
許佳寧點開一看就知道這確實是星瑞的合同。
其中有幾個,許佳寧當初沒有注意到的小細節被陳某人用紅點標了出來。
合同裡面明確規定了,如果解約除了賠付違約金以外,還需要承擔包括但不限於,藝人助理,團隊,授課老師等一切藝人相關費用。
這個乍一看好像沒問題,但是培訓老師這一塊的費用高達十幾萬。
這就是擺明了坑錢,但是這確實就是練習生的真實寫照
還有就是基礎違約金十萬
剩餘的違約金要根據公司實際損失進行賠付。
這兩項條款是要相加的。
這個實際損失,其實就是公司去定的了,因為只有公司知道,到底損失了多少。
所以表面看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其實到底多少,只有公司說了算。
而且這個陳某人曬出來的只是一份普通的練習生合同。
普通的練習生只有兩千塊的底薪。
而違約金差不多有三十萬左右。
藝人酬勞分成是按照F分成合約去走的。
F分成差不多在二八左右。
也就是說,藝人拿三萬,經紀公司就要收走兩萬四。
這份合同被爆出來之後,風向開始轉變。
其實任何一家公司的練習生合約都差不多,只有違約金多少的問題。
像佳興這種公司違約金差不多五萬左右。
事情曝光出來之後,大部分網友才反應過來,原來經紀公司是靠解約賺錢!
網上的風向開始變化。
檸檬有星光:天吶,經紀公司原來這麼坑啊!
陸陸許許:我終於明白為什麼,許佳寧要賠三千萬了,這是公司在吸血!
餘光:我的練習生夢想破滅了,我還是老老實實打籃球吧。
許佳寧剛剛翻到第三條評論的時候,一個人陌生人的電話就打了進來。
許佳寧開啟擴音,接通了電話。
“許女士您好,我是星瑞公司的代理律師,我們老闆說了您只要刪掉,微博上那篇有損我司的博文,我司就不會追究三千萬的違約金,如果您真的想解約,那隻需要賠付五百萬的基礎違約金就好。”
許佳寧沒有說話,把手機交給陸雲,陸雲早就料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他一字一句道
“五百萬我們賠,但是請轉告你們老闆,星瑞以後如果損失的更多,請他記住今天的教訓!”
說完陸雲就結束通話了電話,電話結束通話之後,陸雲搜尋了一下瑞星唱片最近要發歌的藝人。
最後陸雲發現,星瑞的一線歌手薛佳怡會在這週五發歌。
陸雲退出微博,看著許佳寧,“相思那首歌就定在週五釋出吧”
許佳寧還在犯花痴。
誰會拒絕一個在關鍵時刻為你報仇雪恨的男人呢?
許佳寧眼睛裡滿眼都是陸雲“好,我都聽你的。”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