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被人盯上(第2/2 頁)
若是留後世小鮮肉的髮型,反而處處不和諧,略顯油膩。
就這平頭,才清爽大氣。
他生得濃眉大眼,五官端正,身高有一米八二,體格健壯,在這個年代的審美中,算的上是個大帥哥的。
看著鏡中的自己,高明程露出滿意的笑容。
剃髮後,果然整個人的精氣神都好了不少。
緊接著,他又去商場買了一塊廬山牌的手錶,花了六十塊。
由於地域的緣故,他們這兒的人流行戴廬山牌的手錶,年輕人結婚,置辦結婚用品時,大多是買廬山牌的手錶和長征牌的腳踏車。
腳踏車要一百六十七塊錢,擱在以前,高明程買不起,但現在卻買得起了,只是他在猶豫了下後,還是選擇不買。
腳踏車的速度,能有他跑的快?
再說了,這才幾天,他就帶一個腳踏車回去,是不怕他爸媽惦記嗎?
他住在家裡時,有給家裡做事的,但是他媽說他住家裡,吃家裡,做事是應當的,所以他褲兜裡經常沒有一毛錢。
這才離開家沒幾天呢,就能買一輛腳踏車了!
這也太打眼!
腳踏車雖然不能買,但是一些生活用品還是要買的。
他在商場轉悠了下,買了一塊白色的碎花布,一大塊綠色的布,還有一大塊白紗布。
除了布匹,高明程又買了一些別的小玩意,零零碎碎加起來,把竹籃塞的滿滿當當的。
走出商場時,一抹陽光灑落在他的身上,將他的身體鍍了一層光韻,高明程心情極好的抬起手腕,露出手腕上嶄新的手錶。
看了一眼時間,這會兒也才八點四十,公安局的人正好已經上班了。
於是他辨認了一下方向,抬腳朝著公安局走去。
大約五分鐘後,他就站在公安局的門口了。
這會兒公安局的建築顯得有些陳舊,但是掛上特有的牌子後,整個建築就多了一份肅殺的味道了。
他在這抬頭打量,卻聽到身後傳來一個頗為熟悉的聲音。
“就是他!他打了我,還搶了我的錢!”
高明程心中有種不好的預感,循聲望去,恰好看到那個喇叭褲青年,此時的他已經沒有那股子流裡流氣的氣質了,因為鼻青臉腫外加一條腿微微跛著的他,看上去著實可憐。
在喇叭褲青年的身邊,還站著一個穿制服的人,看著兩人的站姿和神態,應該是相熟,甚至是有一定關係的。
高明程挑眉,沒想到會這麼巧,不過,不管那喇叭褲青年有什麼關係,他打了就是打了。
如果不服,他可以天天找機會打喇叭褲青年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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