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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細緻觀察,沈吟的生活起居都是由居同野親手打理,那眼神語氣,阿鬼也沒少見。對小倌中動了真情的大有人在,指天立誓長相廝守,同命鴛鴦兩不分離,沒見過哪對能走得長久。阿鬼便明白這個居同野什麼都不要的意思,其實是膽大包天,想要沈吟這個人,不過他覺得他比居同野更想要這個人。
沈吟叫來主薄和典吏議事,居同野趁機拿了硯臺和毛筆去井邊洗,這兩樣都是沈吟初來時帶來的,硯臺摔過幾次豁了口,毛筆倒是始終如新。居同野當然不知道,沈吟為了不叫他認為自己奢靡浪費,已默不作聲換掉了十多隻小狼毫。他實在是受不了用脫毛狼毫。
居同野洗乾淨了硯臺毛筆,甩了兩下,地上的水點赫然醒目,隱隱還泛著點黑,他瞅著滿地墨梅似的玩意出神,看見一隻腳半分不差地踩在墨梅上。
這人他見過,名為董遐歡,高大威猛身手矯健,面板因曬黑而顯健康,來了半個多月就成曾響一人之下的小頭目。不知為何大家都叫他阿鬼。居同野原以為是他聽叉,應該是阿貴才對。
居同野沒有看出這人來者不善,問道:「你有事?」
「大人任職兩年多,再有不足一年就要調任。」阿鬼個子更高,居高臨下有股暢快感,快人快語,「這事你應該知道。」
居同野彷彿啞巴了,他已然忘記沈吟是有任期的,險些還以為就此長長久久。
阿鬼眯著眼,他眼睛很特別,睫毛短粗密集,襯得半露的眸子似兩柄精煉鋼刀:「我有本事在身,能護得大人周全,是一定要跟大人走的。端茶送水這等粗活,隨便找誰都能幹,你我同為大人辦事,希望你能有些自知之明。」
居同野魂不守舍地回了書房,擺好硯臺狼毫,頭低著似曬焉的狗尾巴草,襯得臉色病態般蠟黃。
沈吟嚇得不輕,眼見他擱置好狼毫,暗想難不成是自己暗中偷換狼毫叫他識出馬腳?這小東西最見不得人糟踐東西,可他拿只狼狽使十八班技法不更委屈,無論怎麼說他得趕緊哄才是,免得夜裡擺張不情不願的死魚臉。遂把屋內的人都趕走,關起門來,抓起他的手,含情脈脈道:「同野有什麼事不妨直說,千萬別憋在心裡,你委屈我心也痛。」
居同野看他的眼神,心如剜開似的疼:「你要走?」
原來不是偷換狼毫的事,沈吟鬆了口氣:「我不走。」
「我是說你任滿調任,還有不到一年?」居同野心煩意亂不敢看他,打從知道這件事起就不得安生,彷彿大好人間不給他留下活路。他又垂下頭,看見骨結分明的細白手指套在他手上,突然心一狠,像是怨懟懲戒,一根一根掰開沈吟的手指頭,把自己的手抽出來。
沈吟不承認也不否認,笑了聲道:「我總不能一輩子都在暇州做知縣。」
居同野脫口而出:「為什麼不能!」
話已出口,他便後悔。暇州何德何能留下沈吟這等才華橫溢之輩,他是猛禽,是獵隼蒼鷹,翱翔於四海之外所向披靡,然而窩在暇州卻是隻知低頭啄地上野穀子吃的麻雀。他今年立春時才學會「燕雀安知鴻鵠之志」,他想他這輩子就這麼平平淡淡過去了,無妨,但沈吟不行。
「是我不好,說錯了話,你別放在心裡。」居同野不住地往後退,退到門首,「你走吧。」
沈吟看著他離去的背影,不是落寞悲慟,是一種不得不放手的隱忍決絕。曾幾一度,他覺得要美人不要江山的都是庸人,江山絕無僅有,美人世代輩出,古往今來江山只有一個,美人繽紛不止。現在他想那些庸人,必笑他等要江山不要美人的,都是俗人。
他知道他是誤會了,然而也挺好的。
這事被永遠擱置下,落了塵埃,兩人再見面又恢復如初,彼此默契。
沈吟假裝什麼都不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