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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個啥人呀!你看長得這個熊樣!再說,這事還得怪你那寶貝兒!他照來照去,照了咱20多年,卻照出了這樣的照片。是嫌他爹長得不漂亮,又想找一個新爹咋的?」
記者看爹大動肝火了,而且還把我也扯進去了,趕緊告訴爹孃這是做廣告的廠家在印刷過程中把爹的形象有意地去掉了,又換上了這個老頭。
娘聽了,咋也弄不明白:
「這照好的相片還能換人?」
爹一聽就明白了:「這事我懂,現今的科學能辦成這事。我說呢,俺和老伴結婚70年了,恩恩愛愛,夫唱婦隨的,她是不會幹出這種事來的。再說,俺那孝順兒也不會照這樣的相啊。」
記者見爹氣消了一些,問爹:
「大爺,您看這事咋處理?」
「打官司!」爹不假思考脫口而出。
「打官司?咋還打官司?」娘吃驚地問爹。
「當然得打官司。這不是個小事。」
「啥大不了的事,就不會好好說說?」娘一生都沒和別人紅紅臉,哪敢想到打官司。
「你就是樹葉掉下來怕砸破頭。這個你不懂,你少說話。打官司以咱倆的名義打,有事我一人頂著。」爹又轉向記者,「上法庭!就是上法庭。咱相信政府是為老百姓做主的。」爹的聲嗓越來越大。
娘知道爹的脾氣,他看準了的事情九頭牛也拉不回來,便不再說話了。
這時候,村裡村外的人也看到了這張侵權廣告,不知內情的人議論紛紛。有的說:
「焦波這倒好,去這兒去那兒,算是個人物,卻把他娘賣錢花了。」
外村的人說得更難聽:「焦波他爹死了,他娘又找了個老伴兒呢。」
這些議論傳到家裡,爹又生氣了,讓桂花打電話給我,說一定得跟這個侵權企業打官司,討個說法。
娘不懂得什麼侵權不侵權,只知道被人家欺負了,還受到爹的誤解,心裡委屈,見了嬸子大娘就抹眼淚:
「咱好好的一家人家,咋就攤上這種事呢?」
不幾天,爹孃雙雙病倒了,躺在家裡打吊瓶。
爹要打官司的新聞在電視臺播了以後,社會上引起很大反響。《北京青年報》還以《〈俺爹俺娘〉被盜用,俺爹要討說法》為題做了整版的報導,《經濟日報》、《中國青年報》、《消費者報》等全國上百家報刊也做了報導。做侵權廣告的廠家迫於社會和輿論的壓力,到處求人講情,表示他們承認錯誤,向老人和我賠禮道歉,並表示給予一定的經濟賠償。
我回家徵求爹的意見。聽說侵權企業承認了錯誤,爹說:
「既然他認錯了,也賠禮道歉了,那就讓他一把吧。這叫『饒人是福』。古人不是有句話嗎?『話到舌尖留半句,理從處事讓三分。』凡事不能做到槓上(做絕了),他提出和解也行。」
我尊重爹的意見,經過與侵權企業商談,雙方很快達成和解協議。這場侵權官司最終沒打起來,甚至連訴狀還沒來得及寫,就畫上了句號。
我問爹:
「當初你怎麼想到要打官司的?」
爹說:「咱老實了幾輩子啦,總是受到人家欺負,現在這個社會,講以法治國,有人欺咱,我就咽不下這口惡氣。」
我又問:「當時你咋還誤解俺娘呢?」
爹說:「剛看那張廣告時,我認準你娘和人家照了那張相片,一生氣就瞎聯絡,連結婚時的事都想到了。你不知道,你娘過門後,就相不中我,嫌我黑。她倒相中人家那些小白臉兒了,可人家還相不中她呢。她沒那大網,能拿住那大魚?不過這麼些年了,我也不計較了,用現今的話說就是既往不咎,得往前看了。可是到這把年紀了,你娘除了到我床邊上讓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