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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脊背重重撞上椅背,臉色轉成深紅。我劃了一根火柴,點燃香菸。
過了一會兒,格倫茨輕聲地說:&ldo;好,好小子,你了不起,嗯?你知道嗎?他們關進來的時候什麼樣的人都有,等他們出獄卻只剩下一種尺碼‐‐全都是小小的,只剩下一種體形‐‐全都是垂頭喪氣。&rdo;
&ldo;格倫茨先生,你找我來要談什麼?你要想喝酒,別把我放在心上。我自己疲勞、緊張、工作過度時也會來一杯。&rdo;
&ldo;你落入困境,好像不怎麼擔憂嘛。&rdo;
&ldo;我不覺得自己落入困境。&rdo;
&ldo;這我們等著瞧。我要你寫一份完整的口供。&rdo;他對著書桌旁的錄音機彈彈手指,&ldo;現在就錄,明天寫下來。如果上頭滿意你的口供,他也許會在你保證不離開本市的條件下放了你。我們開始吧。&rdo;他按下錄音機。說話聲音冷靜、果決,裝出一副兇巴巴的樣子,但右手不斷挨近抽屜。他還年輕,鼻子上不該有紅血絲,可是已經有了,而且眼白的顏色很難看。
&ldo;我煩透了。&rdo;我說。
&ldo;厭煩什麼?&rdo;他高聲說。
&ldo;硬邦邦的小男人在硬邦邦的辦公室裡說些毫無意義的狠話。我已在重刑犯牢房關了五十六個小時。沒有人對我作威作福,沒有人想證明他們狠。他們用不著。他們已經準備好一切以備緊急之需了。我為什麼入獄呢?我被列為嫌犯。只因為某一個警察找不到某一個問題的答案,就把人關進重刑犯牢房,這算是什麼鬼法律制度?他有什麼證據?不過是便條紙上的一個電話號碼。他把我關起來,想證明什麼?只是證明他有權力這麼做罷了。現在你又用同樣的方法想讓我覺得你在這個煙盒般大小的所謂辦公室裡權力很大。你半夜派這個嚇壞了的保姆帶我來這兒。你以為我獨坐苦思五十六個鐘頭腦袋就糊塗了?你以為我在監獄寂寞得要命,所以會倒在你膝上哭,求你撫摸我的頭?別裝蒜了,格倫茨。喝你的酒,有點兒人情味吧;我願意假定你是在盡本分。但請把這些銅指套脫掉。如果你夠強,根本不需要這些玩意兒。如果你需要,那就表示你還沒有強到可以對我作威作福的地步。&rdo;
他坐在那兒聽著,看著我,然後獰笑起來。&ldo;演講真精彩,&rdo;他說,&ldo;現在你已經把體內的廢話都排出來了。我們來錄口供吧。你要逐條回答,還是照自己的方式說?&rdo;
我說:&ldo;我對著小鳥說話,只是為了聽聽風吹過的聲音。我不錄口供。你是律師,你知道我用不著。&rdo;
&ldo;沒錯。&rdo;他冷冷地說,&ldo;我懂法律。我懂警察的工作方式。我給你澄清罪名的機會。如果你不要,我也樂得輕鬆。我可以在明天早上十點鐘提審你,讓你出庭。我雖然不情願,但你也許還是可以交保。但你如果交保,事情就難辦了。你要花很大的代價。這是我們可以用的一個辦法。&rdo;
他低頭看桌上的一張檔案,閱讀後把它翻過去朝下放。
&ldo;罪名是什麼?&rdo;我問他。
&ldo;三十二條。事後從犯。重罪。估計會在聖昆丁監獄【注】關五年。&rdo;
【注】聖昆丁監獄:位於舊金山市郊,始建於1852年,以管理嚴格著稱。
&ldo;最好先抓到倫諾克斯。&rdo;我小心翼翼地說。格倫茨手上握有一些東西,我從他的態度中感覺得出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他絕對握有一些東西。
他靠向椅背,拿起一支筆,慢慢在兩個手掌間轉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