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遇伏(第1/2 頁)
妖狼的血跡延伸到二十里外。
族狩找去時已經斷氣了。
鐵刀捅進妖狼的肚子,釘進脊椎骨的縫隙。
那可是妖狼啊!
這樣的事蹟足以代代相傳了。
妖狼的骨骼極為堅硬,是製作武器和飾品的絕佳材料。
狼皮雖然被火焰灼燒過,但是韌性不受影響。可以做出防禦驚人的皮甲。
血肉更是強身健體的大補之物。
可惜這頭妖狼剛剛化妖,還沒孕育出妖丹。
否則慄陸部落直接就能過上小康生活。
可妖狼身上的所有收穫加在一起,都不如連山夢雲隨手送出的暖陽玉價值大。
經此一戰,方元徹底穩固了第一護衛的位置。
妖狼雖然死了,卻沒選出表現最好的十名獵手。
部落首領只好從年輕一輩中挑選實力最強的九個人。
出乎姜羽的意料,鸞也在人選之中。他是巫使中階的實力。
除此之外,方浪也入選了。
不管怎麼說,他好歹往妖狼的嘴裡丟過一團火球。
除了這二人,被選出的七個族狩也各有所長。
算是慄陸部落最精銳的組合了。
連山夢雲已經談妥這邊的事情。
準備回去調兵,剿滅反叛的白霜部落。
雖然鳳霞部落正處於交戰狀態,但分出一部分精兵還是不難的。
白霜部落在慄陸部落的眼中很強。在連山夢雲眼中卻算不上什麼。
所謂的剿滅,只是除掉首領和族巫,奪走圖騰柱罷了。
慄陸部落和白霜部落都信奉火鴉。
可以自然而然地接納人口和土地。
部落首領知道連山夢雲要啟程回去。牽來了部落唯一的坐騎。
一頭精精。
精精,由它的叫聲得名。
長著牛的腦袋和馬的身體。體型比妖狼略小。
膽子小,脾氣大。
承重能力也不如牛馬。
連山夢雲將近二百斤的體重,對它來說是不小的負擔。
沒辦法。
慄陸部落是山區。沒有騎馬的習慣。
總不能讓少主走回去吧?
姜羽這個馬伕總算是名副其實了。
還別說,看誰不爽就亂咬、吐痰、尥蹶子的精精,在姜羽手裡居然乖巧得很。
連山夢雲大感意外,打趣道:“你這個馬伕還真沒選錯。”
方浪小跑到精精的身側,半跪在地上:“少主,請!”
連山夢雲也不和他客氣。踩著他的腿和肩膀,騎到精精背上:“走吧。”
部落首領和族巫帶著族人一路相送。
“少主保重。”
連山夢雲頭也不回地擺了擺皮鞭,語氣慵懶道:“戰爭已經來了。早作準備吧!”
鳳霞部落距離慄陸部落有六七十里。
需要穿越白霜部落的領地。
極有可能遭到截殺。
連山夢雲卻半點都不慌張。如同遊山玩水一般。
她跋扈慣了。對所有手下的稱呼統統是“狗奴才”。需要點名的時候,就直接用“喂”和“你”代替。
誰要是表現得不合她心意,動輒被破口大罵和挨皮鞭。
可她看人順眼的時候出手也極為大方。
價值不菲的隨身物品,說送就送。
這種性格說好聽點,是不做作。說得難聽一點,就是被寵壞的二世主。
沒遭受過生活的毒打。
“喂,牽馬的狗奴才。你會唱曲不?”
連山夢雲算是對姜羽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