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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他發笑。沈深不喜歡這種感覺,他不是不能接受愛笑的觀眾,可那些笑聲實在是過於……猥瑣。
然而轉念一想,又覺得沒道理——一群男的,一起對著另一個男的猥瑣的笑,這是什麼奇怪的癖好?沈深安慰說自己是多心了,可他對視線實在是太敏感,那種被人死死地盯著議論的感覺實在不好受,可是——沒道理啊。
現在沈深終於知道這是為什麼了,敢情他在臺上唱歌,底下一群gay在這兒意淫他呢?
雖然不是gay,但沈深其實一直都知道自己的長相是很吸引gay的。
在他還在上初中的時候,有幾次在回家的路上被附近某個職高的幾個混混小0相繼騷擾過。也正是因為有過這樣的經歷,沈深才對職高諱莫如深。即使厭學如他,最終還是拼命考上了高中。而這段經歷也隨著他讀高中後搬家被淹沒在時光的歲月裡,但有時偶爾想起當初那些gay們在路上攔他時看向他的眼神,也總是能被噁心得夠嗆。
現在想想這兩天那些gay們看他的眼神,和回憶裡那些職高的混混小0如出一轍——媽的,越想沈深越覺得忍不了了。
俗話說得好,是可忍,孰不可忍。作為一個直男,這份工作沈深是說什麼也幹不下去了。
而事情的變故,也就這麼悄然無息地到來了。
第三天晚上,沈深還是照常來到了「夜色」。儘管前一天的晚上他就和吧檯的老闆說了他要辭職這件事,但吧檯的老闆還是堅持要他再過來頂到下一個駐唱過來。
沈深不是什麼好心人,但當初來這兒工作時他是簽了合同的,合同上有一條白紙黑字地寫著他需要在離職前半個月提出申請,否則就需要賠付一筆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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