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波三折(第2/3 頁)
什麼。
我拿過那張a4紙,是一份股權轉讓協議,甲方為楊大貴,乙方為肖都靈,轉讓的股份是楊大貴個人所持的比例,並沒有金額,為2,下面還有個說明,該協議雖然為秘密簽署,但公證方為誠信律師事務所,具備法律效力,但都靈並不擁有這2股份資產的使用權,只有作為股東的表決權!
下面是楊大貴、肖都靈的簽字,都靈的字,歪歪扭扭的,跟小學生水平差不多,還有誠信律師事務所的公章。
「大貴啊,給大家說說唄,到底咋回事,我之前也不知道都靈手裡會有你的股份。」爸爸坐起來,笑眯眯地看著楊大貴,「放心,我知道你們都是被某人威逼利誘的,所以剛才的事情,我不會怪你們,寶洋說的對,大家一起發財嘛!大貴,你說說吧。」
楊大貴喝了口水,這才緩過神,把前因後果講述了一遍。
事情發生在十四年前,楊大貴當時還是公司的總經理,他兒子被人給綁架了,劫匪開出天價,揚言三天之內湊不齊錢,就要撕票,可當時即便是把整個如意集團賣了,也不夠錢數。
我爸也很著急,報警了,但警茶沒能找到劫匪藏身之地,就在即將到達三天期限的時候,肖叔不聲不響地把楊大貴的兒子帶了回來,讓警茶去郊外的廢舊鋼球廠看看,警茶到了那兒,果然從四條麻袋裡找到了被打得半死的四個劫匪!
當時肖叔已經身負命案,我爸和楊大貴都知道,所以也沒敢聲張,功勞便歸了警茶,警方知道爸爸和楊大貴都是當年的混子,也沒追究。
楊大貴為感謝肖叔,想給他錢,肖叔說不需要,都是自己家的事情。
不過背地裡,肖叔卻去找楊大貴,要他轉讓手裡六分之一的股份,受益人寫肖叔當時才4歲的女兒,肖都靈,楊大貴當即同意。那時候公司規模還不大,楊大貴雖是總經理,佔公司股份30,但30的六分之一,即5,其實也沒多少錢,十幾萬塊的樣子。
可肖叔依舊不要錢,只要作為股東的表決權,並找律師事務所為第三方,讓楊大貴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楊大貴以為肖叔只是意思意思,不想讓他難做,就簽了,而且跟肖叔說,如果以後經濟困難,隨時可以來找他要錢。
後來,楊大貴跟爸爸在公司經營上出現了分歧,被爸爸解除了總經理的職務,再後來,林溪進入公司,楊大貴又被進一步邊緣化,也就沒了野心,坐擁剩下的12公司股份,提前過起退休生活,因為肖叔一直沒有找他,楊大貴也就漸漸把股權轉讓的事情給忘了。
整個這件事,爸爸始終不知道。
沒想到今天,都靈突然拿出14年前,她剛學會寫自己名字時簽訂的協議,第一次行使表決權,四兩撥千斤,將局勢逆轉!
因為都靈佔楊大貴股份六分之一,而楊大貴現在佔公司比例為12,所以都靈佔比為2,加上爸爸的20、我的10、姐姐的10,還有蔣阿姨的5、胖子的4,剛好超過半數,達到51!
不得不承認,肖叔太神了,十四年前,他就預見到將來公司也許會有變故,瞞著爸爸,在楊大貴那裡插了根釘子!
「我也改投董事長一票!」楊大貴講完,自然而然地舉起手來。
「我也是。」那個南方人也說。
「嗯,一樣。」一直沒做聲的那位,應該是叫王兆明的花白頭髮男子,也舉手。
「呵呵,」爸爸滿意地笑笑,掃視各位董事,視線唯獨跳過了我和林溪,「還有個事兒,大夥也表決一下吧。」
「還有……什麼事?」楊大貴疑惑地問。
「諸位還記得半個月前,咱們公司投標失敗的事情吧?」爸爸恢復了往日的光彩,自信地笑著說。
各位董事都點頭,我也略知此事,好像是因為洩露標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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