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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日早晨,一個男人來到歧阜縣警察局,協商向昭和町政府辦理出生登記事宜,他自稱是收養了高仲的女兒的父親。
男人的身分連高仲房枝本人也不知道,考慮到嬰兒的未來,縣警察局未對其身分予以追查,但是,男人對警官們說,不必向高仲房枝講明自己的身分,然而,自己的確是嬰兒的父親,而且願意對嬰兒的未來承擔全部責任。
嬰兒是怎樣轉到他手中的尚不清楚。據男人的說明,在事件發生那天的早晨,他偶然想到孩子馬上會出生,便動身趕往高仲家,走在途中發現了孩子。從王御瀧口車站到高仲家步行約需三個小時,上午八點鐘前後,當他途經一個渺無人跡的小竹林時,聽到了嬰兒的哭聲,於是發現了裝有出生證,育兒手冊的小提包和嬰兒,知道這是高仲的孩子便帶回了家,在看到街頭電視中的新聞節目之前,根本不知道發生了殺人事件。
但是,從高仲家到小竹林步行需要一個小時以上,從高仲房枝在家裡給醫院掛電話到急救人員趕至現場,只有一個小時的間隔,在這樣短的時間內她不可能往返竹林一趟,由於神守地區周圍的交通全部癱瘓,所以乘車是不可能的,這是又一個不解之謎。如果在刺傷佐山齊藏之前把孩子扔到竹林去,是來得及的,但高仲房枝為什麼要那樣做呢?的確令人百思不解。
歧阜縣警察局認為,高仲可能有意袒護那個男人,便對其進行了是否在現場的調查,但是有一位車站工作人員作證,他確實是乘早六點半的首班列車到達王御瀧口車站的,因此,可以得出他當時遠離現場的結論,可見,他說是乘夜車來到飛驒古坡車站的供詞是屬實的。
地方報紙非常熱心地報導了這件事。
&ldo;奇怪,怎麼淨是一些莫名其妙的事呢?&rdo;
讀完之後,衣通繪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ldo;是的,如報導所述,在出事之後,高仲房枝來不及把孩子送到竹林裡去,而在出事之前她又何必這樣做呢?她產後剛剛一週,怎能抱著孩子往返步行兩個多小時呢?而且,把出生後不久的嬰兒放到那樣偏僻的地方去是不可理解的。當他從那裡經過時孩子哭了起來,還算萬幸,如若不哭,在那裡一直放下去,任何人也不會發現的,不是隻能餓死嗎?其實,等不到餓死,就可能成為山中野獸的美餐。
&ldo;還有,他在竹林裡發現孩子的時候,為什麼不去神守村問一問丟掉孩子的原因呢?就這樣一連幾天不去辦理出生登記手續而把孩子藏起來,不正說明他早就知道發生了殺人事件,而感到進退兩難嗎?
&ldo;思來想去總是令人費解。總之,他們兩人好像共同隱瞞了真相。&rdo;
&ldo;那麼,是兩人共謀,有計劃地幹了什麼不可告人的事情嗎?&rdo;
衣通繪的腦海里產生了父母共謀殺人的設想,頓時不寒而慄,
&ldo;我想那是不可能的。他不是拒絕向房枝表明自己的身分嗎?&rdo;
&ldo;是的,這就怪了。如果是偶然路過的人還有情可原,假如是我的父親,他與村民打過兩年交道,而且在畢業論文中明明寫著他認識f&iddot;t嗎!
&ldo;從前,石田君曾送給我一張為進行村落調查用的名片,你說,當地人決不會向來歷不明的人敞開心扉,所以首先要讓對方瞭解調查人員的身分。這樣,f&iddot;t不可能不瞭解父親的身分。
&ldo;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難道f&iddot;t沒有看見與自己發生性關係的男人的面孔嗎?比如說,是在神靈附體的時候。&rdo;
衣通繪覺得事情完全脫離了現實,簡直失去了信心。
&ldo;是的,有這種可能。關於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