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己所不忍勿施於人(第1/2 頁)
金紅在明月花園和陳娜再次見了面。陳娜對她不似以前那麼親熱,顯得有些矜持,這份矜持表明了她們倆人已不再是一個層面的人。
陳娜已不是以前的陳娜,她似乎把金紅曾經幫過她的經歷全部刪除了,也忘記了她曾經在富華村統建樓的悲慘時光。
現在她過得很好,她可以和規少直接說的上話,因為她和規少是初中同學,姐姐陳蕾更是規少尊敬的大姐。而金紅只是憑著廖信的關係在集團做事,跟她完全不是一個等級了。
在她看來,她和廖信都是規少核心圈子的人,金紅只是一個外圍人員而已。
所以她和金紅再次見面時,難免處處透露一下自己的優越和與眾不同。
金紅則又是另外一番想法,認為陳娜是小人得志便猖狂。
記得在統建樓時,倆人曾經住在一個宿舍裡,陳娜經常被何國強打的鼻青臉腫,那時她是同情陳娜的,現在卻在想,何國強當時怎麼沒有打得更狠一些。
後來陳娜和何國強雙雙失業,窮的連吃飯的錢都沒有,陳娜差點沒絕望從統建樓五樓跳下去。
是她和廖信及時出現幫了她,不但借錢給她,還把她介紹到麗華酒店上班。後來又是她把陳娜從江口麗華酒店帶到臨江麗華酒店,所以才有了現在的陳娜。
沒想到陳娜發達之後臉就變闊了,怎麼不令金紅忿忿不平?
好在兩個女人只為交接工作,管理處也並沒有多少事需要交接,畢竟她們是主管全盤的,具體的工作有下面的人去做。所謂的交接工作,無非是陳娜把管理處的幾個管事的介紹金紅認識一下而已。
明月花園有兩棟二十六層的主樓,和八棟六層的低層,主樓下面三層是商場,西面是一排商鋪,大多數都已出租出去,個別的商鋪已經被商戶買下了。
金紅每天的工作無非是檢查物業管理處是否處在正常運轉之中,監督管理處的員工是否盡職盡責。工作很輕鬆,甚至有些無聊。
她和吳亞利沒有離婚,廖信去江口找到吳亞利,說了金紅要離婚的意願,吳亞利當即做了深刻的反省,說是他對不起金紅,以後決不敢再對金紅不好,請求廖信勸勸金紅。
廖信見吳亞利頗有悔意,果真勸金紅不要離婚,金紅堅持要離婚,廖信再三勸她,要她多為兒子軍軍考慮,金紅便沒有再堅持,要吳亞利寫下保證書,每月必須交多少錢給她,萬一以後倆人離婚,兒子的撫養權歸自己。
吳亞利很爽快寫下了保證書,不但在上面簽了名,還按了手印。倒讓廖信心裡有幾分過意不去,說他會多勸勸金紅,好好跟吳亞利過日子。
吳亞利是個聰明人,他知道,自己必須放低姿態,憑他的實力根本鬥不過廖信。可以說,若沒有廖信的支援,金紅恐怕早被他收拾了,金紅一而再再而三地跟外面的男人鬼混,他吳亞利也是一個要面子的人,若不是沒有辦法,誰願意戴著一大疊綠帽站在眾目睽睽之下。
若離婚的話,軍軍跟了金紅,父母肯定難以接受,甚至會家破人亡。他不得不放下所謂的男人的自尊,委屈求全答應了金紅提出的條件。
金紅到明月花園上班之後,從蓮花鄉那個混雜的圈子完全脫離了出來。
幾個鄉幹部開始還時常打她的電話,見金紅堅決不肯再跟他們有瓜葛,也就放棄了,畢竟,他們身邊不缺女人,只是選項少了一個而已。
她和吳國正還保持著男女關係,也有電話來往,所謂的最後一次只是她的自欺欺人而已。畢竟,她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有著正常的需要,她需要有一個排洪的通道。每次在她回靠山村時,她會提前告訴吳國正,兩人會想著法子在某個別人不知道的地方,或白天,或晚上,身無寸縷纏綿在一起做著苟且之事。
金紅和陳宇迪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