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安全露營地(第3/3 頁)
中,殺人奪寶的事情也遠比其他地方多,甚至還有毀屍滅跡,讓對方屍骨無存的。
林懷恩出於好奇,在論壇上檢索了下某位論壇使用者提到的這個‘故意殺人’事件。
事件裡的黑暗系地下城探險者,在殺人後被人發現,上了地下城協會的通緝榜,為了躲開政府執法隊的抓捕,他在地下城潛伏了三個月,不斷提升等級,想要透過地下城深處的主坑道,前往其他國家,結果在18層左右,被執法隊抓起來,痛打一頓,送到法院審判,然後被判了無期徒刑。
“自業自得。”
林懷恩搖了搖頭,把這裡略過,繼續往下看去。
“除了以上兩點,‘在正面對決中,擊敗高威脅度的敵人’以及‘抵達了比自身等級要深的地域’,這兩種情況,其實都可以視作一類,那就是‘挑戰極限’,因為冒著遠超常規的風險,所以自然會獲得不可思議的回報。”
林懷恩皺著眉頭看著這兩條的總結:“這是給瘋子與極限運動愛好者準備的快速死亡通道,不過國外有很多這樣獲得稀有技能的人,尤其是那些允許持槍的國家,經常有瘋子在0級的時候,就拿著一把衝鋒槍,向第5層突進,憑藉著手中的武器不斷殺傷敵人,如果沒死還能活著回來,基本上也就‘金’了。”
但是這條對林懷恩的參考價值不大,畢竟天朝是個禁槍的國家,這點在地下城內也是如此,只有極少部分獲得特別許可的探險者,才可能被允許持槍進入地下城,比如說政府相關的地下城工作者,軍隊、武警或者國家射擊隊的退役運動員。
【當然,也有在地下城內獲得槍械類武器,或者從其他國家透過主坑道上來的槍手型探險者,他們在抵達地面前,會被要求把武器放進保險箱,不經允許,不準開啟。】
【哪怕因為情況緊急,不得不使用武器,事後也會經過嚴格的審查,搞不好就會上黑名單禁止入境,甚至是鋃鐺入獄……】
林懷恩看著論壇上壇友們的說明,想了想,忍不住有些感慨:“槍械豈是如此不便之物?!”
到了地下城中層之後,槍械武器的威力優勢,會逐漸被各種地下城技能拉平,所以林懷恩倒是毫不羨慕其他可以持槍國家的探險者。
“最後,就是‘遇到稀有地點或生物’了……”
剛好手機螢幕到了這一頁,文章就已經結束了,所以林懷恩往下划動了下,想看看關於最後這點,壇友們會有什麼高見——
【幸運兒、歐洲提督、狗海豹、‘怪物’路徑非凡者專屬。】
“……”林懷恩沉默了一會:“原來運氣好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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