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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腦筋轉的不可能像吊扇燈那般快速,就算再焦急也只是枉然。我拚命吸著其實只剩冰塊的杯底的果汁,企圖鎮靜心情,讓腦裡的思考模式再清楚一點。雖然有個頭緒會比較容易整理,但手邊碰巧沒有任何可書寫的白紙,只好拿出塞在錢包裡的自己的名片,利用空白部分簡單地畫個草圖。(請參考圖1)。淑美留下的腳印可能是a,乙川隆前往別館的腳印是b,回來的腳印是c。然後一堆雜沓的腳印則是d。
就算足跡d中混有兇手的腳印,但因為是在屍體被發現後才留下的,因此應該只有留下兇手前往別館時的腳印。就像之前所思考的,兇手是在比雪停更早之前‐‐假設是九點-從本館走向別館,然後在那裡埋伏等待死者,因此回程的腳印便消失了吧!然後等雪下得最大的時候-也就是十點牛過後-淑美回到別館時,將其毆打、殺害。然後再躲在別館的某處,一直等到屍體被發現,這種假設是否能夠成立呢?當然乙川隆就是擔任發現屍體的角色。當他慌張跑回本館告知大家兇案發生時,其實兇手還躲在別館,一直待到從本館趕來的幾個人確認淑美死亡的事實。當那些人返回本館時,留下了如d般的雜沓腳印,我想這對犯人而言,是個早就能預見的可能性,所以這時犯人才現身依循腳印d返回本館,我想就理論而書,這樣的推論是有可能成立的。
原本看著隨手畫的圖的我,又抬頭瞄了一眼吊扇燈。
能夠完成這般犯行的人,在昨晚的瑞典館裡只有一個人。
那就是漢斯&iddot;約哈森。
只有他符合這樣的條件。只有他早在九點左右就回到自己房間,可以不留下前往別館的腳印,一直埋伏在別館等待淑美回去,不是嗎?而且不僅如此,身體微恙的他,對於隔天早上發現屍體的騷動應該也是最後一個知道,因此擁有對兇手必要的空白時段。也就是說,昨晚漢斯只是假裝就寢罷了。當乙川隆發現屍體時,他就藏身於別館中。等大家趕到命案現場時,他依舊躲在那裡。然後等大家返回本館時,他才趕緊回去。趕在乙川隆敲他房門前鑽回床上,假裝一直熟睡著。難道這就是真相?
我舉起隨手畫在名片上的圖,反覆檢討這樣的假設有無可議之處。究竟漢斯是否趕在乙川隆敲房門前鑽回床上這件事,就是一大重點。但因這項推論需要先詢問相關人士求證,只好暫且擱在一旁。除此之外還有什麼難解之處呢?那就是薇若妮卡說她十點半過去看父親時,他正熟睡著的這項證書。老實說,我對於這項證言十分存疑。照理說,女兒應該不會說出不利於父親的證言,也許薇若妮卡為了保護父親而說謊,當然之所以這麼推論是有證據的,懷疑她作了偽證的另一個理由,就是有可能在根本沒有開燈的情況下,就胡謅犯了風寒的父親正熟睡中一事。如果真是如此,那漢斯就真的沒有任何不在場證明。
此外還有兩點必須先確認,那就是漢斯真的能夠趕在乙川隆敲房門前回到本館嗎?還有漢斯十點半後真的躺在床上嗎?如果這兩點都能夠解開,是否就能斷定漢斯是兇手呢?
愈想愈覺得自己花了十分鐘所思考出來的推論,還是有些不周到處。首先,犯人為何殺害淑美後非得在別館待到天亮呢?實在是有違常理。因為兇手在這段時間內,如果被人發現沒有待在本館就慘了。而且也不需要擔心警方會由腳印來判斷自己就是犯人的事實,因為如果是有計劃地犯行,大可找雙適當的新鞋‐‐而且要找雙尺寸不一樣的‐‐都是可以事先準備好的,就算沒有作這些準備,只要一步步小心謹慣地踩在已經被破壞的腳印上,就沒什麼問題了。況且d腳印的出現是可以預期的,如果犯人真的企圖將自己的腳印混進腳印d中,也就是說這項假設成立的話,在d腳印還沒製造好前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