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怕不是私生子(第1/3 頁)
穆里尼奧一頓拱火式的輸出,不僅讓自己得到了波爾圖球迷和球員的支援,還用了一手以夷制夷讓球隊沒有在賽前被主隊球迷騷擾。
張得勝倒是無所謂,他的睡眠質量在穿越後好的離譜,一覺下去五六個小時準能醒過來,還經常會做一個美夢。
5月12號,2001-2002賽季的葡萄牙杯決賽當天,當兩隊不少球迷,甚至球員都因為緊張而失眠時,他又是早上不到6點,便起床了,整個人充滿了奮發有為的幹勁!
中國這時已經是下午一點了,他開啟老闆送的買辦品牌筆記本,打算看看自己的股票又漲了多少,順便看看國內有沒有人關注自己?
他在加入澳門隊時,趙昱廷就給了他父親10萬港幣的簽字費。
這種事當然是保密的了,畢竟合不合法都難說。
此外,趙昱廷還給他父母在澳門找了份很輕鬆的工作,兩口子加起來輕輕鬆鬆就能月入3萬港幣。
澳門房租可不便宜,但他父母住的房子,趙昱廷都安排人找好了。
這等於節省了最大的開銷後,他的父母每月都能淨入三萬港幣。
這也讓他被國家隊開除的事情,後來沒有被父母再追究。
這年頭能進國家隊很重要,但錢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張得勝在國內要賺錢的話,即便一切順利也得再過兩三年才行。
但加入中國澳門立刻就有一筆簽字費,連老兩口也有了讓這個時代大部分內地人羨慕的工作。
這會可是2002年,一個月3萬港幣的淨收入,都能在深圳一年買一套兩居室的房子了。
張得勝當然沒管父母要這十萬港幣的簽字費,但他還是說服父母用自己的身份證,幫他在內地開了個賬戶用來炒股。
他到了波爾圖以後,實際上在二線隊時就和球隊簽署了第一份職業合同。
歐洲球員一般要到16歲才能簽署職業合同,當然每個國家的規定不一樣,像英國要17週歲才能籤職業合同,德國甚至要到18歲才行。
葡萄牙則是16週歲就能在監護人的陪同下籤署職業合同了,張得勝那會已經年滿16週歲,於是他在春節過後,便與波爾圖簽署了第一份職業合同。
這份合同期限6年,要到2008年5月31號到期,波爾圖有優先續約權。
張得勝在這份合同裡,首先是又拿到了5萬歐元的簽字費。
而在正式的工資和獎金方面,01/02賽季的固定薪資為3萬歐元,出場獎金為500歐元(出場即可獲得,不限時間),進球、助攻、球隊成績等方面都另有獎勵。
下個賽季,他的賽季固定工資可以漲至4.5萬歐元,出場獎金1000歐元(出場即可獲得,不限時間),其餘同上。
這之後,工資和獎金每個賽季都會有所提升,直到最高的07-08賽季,他的賽季固定工資可以漲至12萬歐元,出場獎金2500歐元。
肖像權方面,張得勝現在還沒資格去談,畢竟連德科的肖像權都歸波爾圖所有,又怎麼可能對他例外呢?
但他的肖像權將獲得獎金以作為球隊使用的補償,這個獎金在每年2萬歐元到10萬歐元之間。
解約金方面,如果張得勝為波爾圖一隊效力後選擇加盟其它球隊,需支付3000萬歐元;如果他是在二線隊效力,解約金為1500萬歐;如果是波爾圖提前終止球員合同,賠償金在30萬歐元到50萬歐元之間。
總的來看,這份合同當然很剝削,簡直就是把他當奴隸了。
但是大多數球星的第一份合同都差不多,比如C羅的第一份合同在薪水上與他差不了多少,肖像權也是歸里斯本競技所有,甚至在這方面的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