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1/5 頁)
問句,其實只是不需要回答的客套而已。
林易北點點頭,也不知為何,冒出了一句:“要不要一起去吃宵夜?”
作者有話要說:
☆、第六章
話剛出口,林易北就後悔了。也許是剛剛經過的辦公室太寂靜無聲,也許是不想回去面對房間裡的微妙變化,也許是因為這個城市大而空曠,卻是一個難以傾訴的容器。所有心事只能秘密掩埋。
沈昔昭不是演技派,對於這個邀請的驚詫此刻明明白白寫在臉上。她咿咿呀呀半天,沒說去也沒說不去。心裡是真的不想去的,但又生怕惹毛林易北,所以訝異又踟躕。
空氣似乎一寸一寸幹掉。
尷尬讓本就燥熱的停車場更加難以長待。
“我忘了,你們女孩子怕胖,應該都不吃宵夜的。時間不早了,你趕快回去吧。”林易北隨便找了個理由,給雙方一個臺階。
沈昔昭默默地長吁一口氣,順著林易北的話往下說:“是,是,最近胖了好多,連晚飯都不敢多吃。”
兩人尷尬地互道再見,逃也似的趕緊上車,相繼離去。
——————
進了家門,沈昔昭蹬掉高跟鞋,脫下窄裙,整個人似解放了一般。她舒口氣,將憋了一整天的肚子放鬆地挺出,然後窩進沙發裡,抱著Ipad玩兒了會兒保衛蘿蔔。
真是一個月總有三十幾天不想去上班。
她正玩兒得happy,手機突然響了。她按了暫停,拿過手機劃開:“幹嘛?姐正玩兒到緊要關頭。”
“你個沒良心的,我特意打電話問問你還活著不。”是熟悉的黃鹿鹿的聲音。
沈昔昭嘿嘿一笑:“活著哪,剛加班回來。”
“我有個事情要跟你說。”
沈昔昭從黃鹿鹿的聲音裡聽出了一絲嬌羞,斷斷不是那廝平日裡說話的模樣。她摸了摸身上的雞皮疙瘩,言簡意賅問她:“思春了?”
“果然還是你瞭解我。”黃鹿鹿果斷承認,又恢復了平日的漢子本色:“是賀知。”
沈昔昭一拍大腿:“你行啊,到底是把他拿下了。”
“還沒定啦。前段時間在網上聊得比較多,後來加了微信,他就老找我說話,每天都給我發微信。前兩天開始還每天說晚安。你說,他是什麼意思?這是曖昧吧?”
“當然曖昧啦!”沈昔昭的語氣十分堅定,但是心裡卻略微有些不安。因為從現實來看,黃鹿鹿在北京,而賀知在上海。而且作為本地土著,雙方父母是絕對不可能讓他們離開各自城市的。
可是,賀知是黃鹿鹿二十多年以來,唯一狠狠動過心的人。
大一下學期時,黃鹿鹿有一天心急火燎地跑來沈昔昭宿舍,將她正對著電腦的臉扳過來,興奮地說:“我剛剛看見一男生。”
多稀罕!學校裡哪兒沒有男生?沈昔昭又要將臉轉回去,螢幕上可是在放《情書》。
可是黃鹿鹿卡著她的脖子,繼續說:“我心動了。真的,看見他那一瞬間,我聽見了自己的心跳,真的好像有電流經過全身。現在,我的手還是麻的。”
她伸出手,像是要讓沈昔昭也感受一下愛情的魔力。
其實對賀知一見鍾情也不是什麼太難的事情。因為他是他們年級有名的大帥哥,算校草之一吧。
以前黃鹿鹿還表達過不屑的。可是那天下午,她就像著了魔一般,一見傾心。
於是暗戀模式全開。沈昔昭從網上找了些什麼勾引男人大全之類,沒少幫黃鹿鹿出一些極為不靠譜的點子。
就在兩人為倒追計劃忙得不亦樂乎,差點寫一份鴻篇鉅製的寶典時,有人親眼目睹賀知牽手藝術學院的校花。
沈昔昭陪著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