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第1/3 頁)
1美國國會,珍珠港事件聯合調查委員會:《報告……》(a&iddot;,
ngress,jotitteeonthevestigationofthepearlharbourattaok:report……),華盛頓,美國政府印刷局,1946年版,第404頁。
一方不得單獨與他國締結任何停戰或和平條約。條約還附有一份秘密的議定書,其中規定,日本將幫助暹羅收復喪失給英國的領土,而暹羅則答應在日本與西方52列強的戰爭中,給日本以條約第二條所規定的一切援助。1這一條約取代了12月8日的協定,給予在暹羅的日本軍隊比原先所取得的單是允許透過這個國家的權利更多的特權。1942年1月25日,暹羅履行協定中所
承擔的義務,採取了第一個步驟,向英國和美國宣戰。
當披汶?頌堪和坪上簽訂第一個協定的時候,日本軍隊早已在曼谷了。這位退羅總理透過命令停火和接受日本人的要求,使他的國家免於破壞和毀滅;而如果長期抵抗下去,必然會遭到摧毀。由於太平洋戰爭在同盟國進行反攻之前就結束了,所以暹羅得以避免成為戰場,受到的損失較小。在這一點上,它在東亞國家中是特別幸運的,正象歐洲的丹麥一樣。然而,它並沒
有免除由於日本佔領所引起的某些不良後果。
日本人除了把這個國家作為到緬甸和馬來亞去的交通運輸通道外,還在暹羅境內駐紮了大量的軍隊。他們接管了機場、鐵路和港口,並在他們駐紮的地區行使管轄權。為了促進日本軍隊和暹羅軍隊之間的合作,設立了一個軍事聯絡局。暹羅軍隊被用於防守邊界和維護國內秩序。不過有些遏羅軍隊參加了入侵緬甸撣邦的行動。11943年10月,暹羅在日本的同意下,併吞了景棟和孟板這兩個撣邦。於是退羅軍隊佔領了這些撣邦,他們有時在逞羅和
中國雲南南部之間的邊境上與中國軍隊發生武裝衝突。
在暹羅境內的日本軍隊行動相當謹慎,因為他們的指揮官不希望在這個位於通向馬來亞和緬甸戰線的交通線上的國家裡發生麻煩。暹羅當局仍然管轄自己的國民,雖然由日本的&ldo;憲兵隊&rdo;處理在日本軍事佔領區內被控告有罪的日本人、中國人和印度人,並且在曼谷設立了一個聯合軍事法庭來處理這些人的案件。這樣,日本人就能夠對中國人和印度人施加壓力,使之加入親日組織。的確,在一段時間內,曼谷曾是日本扶植的&ldo;自由印度&rdo;運動的
總部。
一般說來,暹羅人對日本人沒有什麼好感;而他們對日本人的厭惡卻由於日本的軍人和僑民在這個國家中的所作所為而加劇了。日本軍隊經常用軍用票,包括53他們自己印刷和發行的暹羅紙幣,來購買食品和其他物資。這導致了對紙幣的普遍不信任,和隨之而來的物價上漲。中國商人和貿易團體1
隨即進行囤積和投機,特別是囤積大米,結果使得曼谷和其他城市裡糧食缺乏。日本僑民蜂擁進入暹羅,在親日的和貪汙的暹羅官吏的幫助下,他們共2
同控制了‐‐實際上自然是意味著日本人控制了‐‐許多國營企業,例如暹羅大米公司以及造紙和紡織企業。暹羅的主要物產大米的出口。為三菱公司的一個分公司所壟斷。所有這些引起了驚慌和不滿,而對退羅獨立地位的憂3
懼情緒也隨著日本文化宣傳的加強而增長,特別是在1942年10月在日本東1對坪上貞二的審訊,東京,1946年4月18日(國際軍事法庭,東京:《預審》)。
1《昭南時報》,1942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