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簡直可笑至極(第1/2 頁)
這都已經是煮熟了的鴨子,還是飛走了。
張廣岱恨得牙根兒都癢癢的,笑道:“李向東,你說馮長友是兇犯,你有什麼證據嗎?”
呸!
馮長友吐了口血沫子,完全是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打死我也不說。
沒有證據,就沒法兒將他定罪!
“兒子,咱們什麼都沒有幹,千萬不能承認了。”
“對,絕不屈服。”
曲鳳霞和曲鳳豔等人都在那兒喊叫著。
這事兒再簡單不過了!
李向東笑道:“你們說這些有什麼用,馮長友都已經招供了。”
馮長友嗤笑道:“什麼時候招供了,我怎麼不知道?”
“你們看到那一片桃樹了嗎?左數第六棵樹,往下挖!”
“挖!”
張東海過來了,親自指揮挖掘。
沒幾下子,就在桃樹下挖出來了一袋子金首飾,每一件都有大祥金店的標誌。
所有人都驚呆了。
這些金首飾起碼有兩百多件,100元/克,總價也有幾十萬了。
這對於一個月只有200多塊錢的社會來說,絕對是一筆天文數字。
李向東叱喝道:“這就是鐵證,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我……”
馮長友臉色慘白,看著李向東就跟見了鬼一樣,結結巴巴地道:“我……怎麼可能?”
沒有跟任何人說過!
那李向東又是怎麼知道的,簡直細思極恐!
張東海問道:“李向東,孫山呢?”
李向東沉聲道:“本來,馮長友和孫山是打算一起潛逃到二道村的,可是在半路上,馮長友用石頭砸了孫山的後腦,將孫山的屍體藏在了山溝中,現在可以去搜查了。”
啊?
怎麼可能會這樣?
李向東就像是親眼看到了似的,馮長友都不敢再往下去想了,哀嚎一聲,癱在了地上。
沒多久的功夫,屍體就找到了,一切都跟李向東說的一模一樣。
劉蓉和張廣岱、張明亮,還有曲家人全都傻眼了。
張東海長舒了一口氣,高聲道:“來人,把馮長友押走了,收隊!”
“等等!”
李向東伸手一指曲鳳豔,冷聲道:“她戴的金項鍊、金戒指、金手鐲……這些都是贓物,我懷疑她與此案也有關係!”
放屁!
曲鳳豔罵道:“這些金首飾,都是我姐給我的。”
曲鳳霞頓時臉色劇變,渾身顫抖不止,連說話都不利索了,哆哆嗦嗦道:“冤枉,我不知道這些金首飾都是贓物,我妹妹更不知道……”
“第一,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的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根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你還有什麼好說的?”
李向東盯著曲鳳霞,目光銳利如刀,彷彿要刺穿她的心臟似的,嚇得她一下子癱在了地上。
這還是李向東嗎?
劉蓉彷彿是第一次才認識他一樣,完全懵逼了,甚至是都有些後悔要跟他離婚了。
刑法一共有四百五十二條!
試問全國,又有幾個民警能隨口說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