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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階段的報告已經出來了。”報告不在他手邊,但卻已經深印在他的腦海裡。“聽說,你是豔群公關公司的首席公關,還是三奴之一的媚奴?聽這封號便不難了解,你蠱惑人心的手段有多麼厲害了。”
“媚奴之稱,是大家胡鬧叫著玩的,請不要當真。”她再深呼吸一口,努力地讓自己再平靜一點,不跟他一般見識。
畢竟他還年輕,年輕人氣盛,說起話來總是比較滿、比較偏激,她可以包容、原諒,不需要在這當頭跟他槓上。
“撇開這個問題不談,十年前,你在我父親過世之後,隨即休學離開臺灣,對吧?”他徑自說著。
“嗯。”那時老媽再婚,在美國舉行婚禮,婚後因繼父工作的關係留在美國二段時間,她放心不下老媽才會休學陪在她身邊,況且,宗先生剛過世,她當然想要逃離這塊土地,讓自己遠離傷心。
“過了一年,我在機場看見你抱了一個嬰兒回到臺灣。”
“等等,我說過了,那是我弟弟。”怎麼愈說愈扯了?
他的意思好像她懷了身孕,趕緊跑到國外生似的。
“你父親已經死了快二十年。”
“但是我媽又再婚了啊!”
“你母親今年五十四歲,那個孩子今年九歲,也就是說你母親是在四十五歲時生下那個孩子的,難道你一點都不覺得這有點困難嗎?”四十五歲要生子,已經是超高齡產婦了吧。
“是困難了點,但你別忘了,在這個時代,有不少人也都是高齡產婦,這種事早已見怪不怪。”想當年,老媽堅持要把小孩子生下,她和繼父都覺得很危險,所幸老媽的身體夠健康,四十五歲的高齡生小孩對她而言並不算太困難。
“那麼,為什麼那個小孩也姓方?”宗毓中向前幾步,兩人的距離近到可以嗅聞到彼此的氣息。
“因為我繼父姓方啊。”這麼湊巧的事,要她怎麼解釋?“你要是不信,可以到戶政事務所查啊!”
“他是在美國出生的,你以為查國內的戶政事務所,查得出所以然嗎?”要動手腳的話,早在美國便已經安排妥當,哪裡還需要等到回國再安排?
“說到底,不管我說什麼都等於白說的就對了。”她翻了個白眼。“那你為什麼不乾脆跟我弟驗DNA算了?”
“驗完之後,剛好讓你順心如意?”宗毓中哂笑。
方以勤無語閉上眼,企圖壓下滿腔的怒氣。“我覺得這個話題再繼續下去,一點建設性都沒有。”當他對她有成見的時候,就算她說破了嘴,他也一樣不會相信的,那她何必陪他起鬨?
“那換個話題吧,你現在又接近我叔叔,到底是想做什麼?”幽深的黑眸滿是嫌惡的光痕。
“我跟宗定興先生只是因為工作而有往來,不代表什麼啊。”大不了就是她想利用宗定興,在他人未發現素描本之前取回來罷了。“要不然,我還能有什麼用意呢?”
她不禁有點微惱的反問他。
怎麼,想用氣勢逼迫她就範?抱歉,她沒做的事情就是沒做,屈打成招這種事不會發生在她身上,她寧死不屈。
“比如說,想利用那個孩子接近我叔叔,希望我叔叔能夠為你正名,讓那個孩子認祖歸宗。”這是他所能想到的可能性。“但是我告訴你,那是不可能的,別說我媽,我頭一個就不答應。”
方以勤聞言,感覺向來控制得當的理智線 的一聲斷裂,下一瞬間,她一個巴掌已經熱烈地迎向他的俊臉,火辣地留下一記火紅掌印。
“宗小弟弟,我最後一次宣告,方冠翰是我的弟弟,他是我媽媽跟我繼父生的孩子,我跟宗先生之間再清白不過,既然你已經請了徵信社調查,那麼就麻煩他們再專業、再努力一點,把事實的真相調查得再透徹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