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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靜秋對奶奶不客氣,還惦記著沒見過面的老七,都是因為知道後邊的劇情,老大離,田巧鳳本來心軟了,想叫她回來,結果奶奶硬不讓,說是不讓她回來,她知道自己過日子苦了,就會復婚。
蘭招娣帶著孩子住在教室裡有多難她根本就不管,後來青青發高燒差點出事。
老七找回來過,當時別人都忙著上班呢,她只見到蘭奶奶,蘭奶奶不認,說沒扔過孩子,她找錯了。
後來老七肯定過得不好,不到三十歲就跳河了,田巧鳳一直打聽著老七呢,聽到信後,哭了一場,家裡人才知道。
你說這老太太多氣人吧!就算一天也沒養過,那也是有血緣關係的親孫女,找回來了又沒哭沒鬧,你起碼問問她是不是有什麼難處吧。
蘭靜秋看書的時候就氣得牙癢癢,穿進來了,自然要把想說得話都說出來才解氣!
她還打算攛掇著田巧鳳把老七認回來,不是為讓人家養老,起碼有這麼幾個姐妹,有什麼難處了幫一把,不至於年紀輕輕就跳河啊。
蘭靜秋一邊往派出所走,一邊琢磨著家裡這一灘子事,她以前不信玄學,但現在她穿進了一本書裡。既然成了這家六妹,那就得替人家圓了因果,總不能脫離家庭誰也不理吧。
快到派出所時,她看見兩個七八歲的小孩用背心託著一塊肉正往家跑,小點的那孩子嘴裡還嚷嚷著:「吃燉肘子嘍!撿來的燉肘子!」
撿來的?這年月肉票特別少,肉價也貴,好多人家都吃不起肉,能撿這麼一大塊,運氣真不錯。
蘭靜秋怕是病死的豬肉,再把孩子吃壞了,就停下來看了兩眼,然後她嚇了一跳,急忙叫住那兩孩子:「站住,都跟我去趟派出所!」?
第3章 麻爪了
那兩個小孩看見蘭靜秋這身衣服,把肉抱緊了,轉身就想跑。
他們倒不是怕警察,主要是剛在學校學會唱『一分錢』:『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
撿到一分錢都得交給警察叔叔,這麼大一塊肉怎麼能私吞呢,肯定也得交給警察叔叔吧,雖然喊住他們的是警察阿姨,但都是警察,喊他們肯定是想把肉拿走,小孩子嘴饞起來,哪還管什麼拾金不昧的優良品德,先抱回家吃進肚裡再說吧。
蘭靜秋看出那塊肉不是豬肉了,怎麼可能讓他們跑了,她一米七的個子,兩條長腿一邁,幾步就追上了那兩孩子:「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走,跟我去趟派出所,我給你們買糖吃。」
抱著肉的孩子被她抓住後脖領子,想著肉吃不上了,沒準還會被當賊,他立馬哭了起來:「我撿的,這是我撿的!」
蘭靜秋搞不懂這些孩子的腦迴路,她說得夠清楚了啊,這肉有問題不能吃,跟她回去有糖吃,哭什麼啊!
「別哭了,等我跟你們老師說,讓老師獎勵你們小紅花行不行?」
小點的那個一聽見告訴老師,立馬溜了,蘭靜秋只想知道他們從哪兒撿的,溜就溜了吧,這個大點的帶回去就行。
蘭靜秋推著那孩子往派出所走,看他那樣兒,還怕怕的,就安慰道:「放心,不是要抓你,就是這肉有問題,得查清楚你從哪兒撿的,街上撿的東西不能隨便吃,萬一有毒怎麼辦?」
「沒毒!我看見狗啃另一塊了,狗沒死!」小男孩還是把肉抱得緊緊的,真撿到一分錢他會交給警察叔叔,可他家過年才能吃口肉,這麼大一塊肘子,他可捨不得交上去。
蘭靜秋十分無奈,她總不能說她懷疑這是煮熟的人肉吧,再把這孩子給嚇個好歹。
她耐著性子說:「這肉真有問題,阿姨不騙你,你在哪兒撿的?」
「就在河邊的垃圾堆裡。」
河邊?是被水衝上來的,還是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