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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聽真話假話?」蘇小雲繼續吃冰激凌。
娃娃臉男生瞪大眼睛道:「不會吧?你覺得我唱得不好?我這首歌練了有小一年了。」
蘇小雲舉著冰激凌看了他一眼:「你的聲音有點緊,節奏也有點趕,你很緊張?」
「厲害了,你怎麼聽出來的?我確實挺緊張的,我一緊張就怕踩錯節拍,所以我的節奏有點趕。不過,我對這首歌很熟悉,我就算趕也趕得很自然啊。」
人家最多覺得他唱得稍快一點而已,娃娃臉男生沒想到蘇小雲這麼犀利。
「你應該還沒習慣舞臺吧?等你習慣了,你就不會有這些反應了。」蘇小雲繼續吃冰激凌。
娃娃臉男生見蘇小雲在吃冰激凌,不由提醒道:「你還在吃啊?要保護嗓子,最好別吃冷凍的東西。我這都堅持一年沒吃辣了,我多想都不敢吃,你等會兒要唱歌還敢吃冰的?」
「這種說法對我沒用。」蘇小雲從小就開始唱戲,他那童年生活是過得多姿多彩,怎麼可能禁過嘴?
按照蘇小雲的說法,他那張嘴天生就是用來吃東西的,其次是用來說話的。最後才是天賦異稟,音色不錯,跑去唱戲。要是因為唱歌禁食這禁食那,那也太痛苦了。
娃娃臉男生跟蘇小雲聊了一會兒,主持人那邊就統計出了結果:
「現在統計的票數是682票,恭喜我們的一號選手小峰!」
娃娃臉男生一副馬上要進入娛樂圈的打雞血狀態,跟他的粉絲們揮揮手:「謝了!朋友們!」
紅毯上的主持人看看選手名單,宣佈道:「接下來,請2號選手聞笛上場。」
那個披了一身黑風衣,戴著連衣帽,看不清面容的低調男子,一步步走到紅毯上。蘇小雲這才知道人家叫「聞笛」。
工作人員跑過來道:「2號,你的伴奏還沒交上來。」
「我不用伴奏。」這位一直默默無聞的2號,他剛一開聲,他那清脆悅耳如竹笛空響的聲音馬上讓工作人員洗了耳朵。
工作人員呆了一下,就把麥交給他,讓他自由發揮。
一身黑衣的聞笛,頭上的連衣帽都沒解下來,他研究了一下手上的麥克風怎麼用,就開始翻唱娃娃臉男生剛剛唱的那首傷感流行情歌。
聞笛把這首歌唱成了快節奏的變奏版,愣是把一首傷感的情歌,唱出明快和喜悅的意味來。
清脆悅耳的男聲,清遠悠揚,附近的人群很快就圍到鮮橙廣場來,看看誰在唱歌?
聞笛完全在自己把握節奏,他的歌聲時而緩慢,時而歡快。他悅耳的聲音就如風兒一般纏綿不休,又如潺潺溪水般清脆歡快,讓人深深陶醉在這美妙的音律當中,出不來。
鮮橙廣場上的人,一個個彷彿置身在美好的夢境之中,跟失了魂一樣的沉迷在聞笛的聲音中……
現場除了聞笛的聲音,大家都靜悄悄的,彷彿陷入了睡眠一樣。
只有蘇小雲和王燦是清醒的,這兩個沒有被攝魂的人,還有空跑到垃圾桶那邊去扔掉手上的雪糕杯。
聞笛邊唱邊看著這兩個沒事人,這兩個不是人?
等聞笛唱完了,廣場上的全部人都跟失了魂一樣,通通到工作人員那裡去領票,給聞笛投票。
主持人恢復過來後,宣佈道:「我們準備的三千張票已經被領光了,聞笛票數爆了我們的最高上限,恭喜聞笛!」
娃娃臉男生傻了,娃娃臉男生看看這個從頭到尾都沒露過臉的風衣男子,又轉頭看看蘇小雲。
如果蘇小雲拿的票數超過700張,自己就要被刷下來了。
王燦把手肘子搭在蘇小雲肩上,點評道:「我還沒見過天賦這麼好的人,他這聲帶絕了,都可以直接做樂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