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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他只用了不到一個小時就回到了倫敦。
回來以後,就開始著手進行兩件事。
第一:從霍孝廉手中拿走源野的監護權。
第二:準備日後的領養手續。
那是十年前,源野十歲,而他二十五歲。還有五年,等到他三十歲才能達到領養人的法定年齡。
可是卻遭到了霍孝廉的強烈反對。
監護權暫時可以給,但是領養卻說什麼都不可以。
理由也很簡單,霍文肖將來是要為了霍家聯姻的,無論是和哪個家族聯姻,對方必定不會同意他帶著一個孩子。
「我對相親物件沒有任何要求,一切都聽您的安排。但唯一隻有這一個條件。」
也許是為了到三十歲順利領養到源野,又或許內心在逃避什麼,那些年,他一直在和霍孝廉抗爭著。
直到三十歲那一年,剛滿二十歲的周曉晚突然對他求愛。
「如果和你走到結婚那一步,我大機率不會和你生孩子,這樣你還願意麼?」
「我願意。」她說。
她也知道,霍文肖但凡答應她的求婚,也是想借她的手來順利領養到源野。
霍文肖一輩子也只會有源野這一個孩子。
但她還是願意。
可是霍文肖好不容易熬到了三十歲那一天,十五歲的源野,卻笑嘻嘻地對他說:「舅舅,你開什麼玩笑?」
他拒絕。
沒有人知道,那缺失的五年裡到底發生了什麼。
五年前,他十歲。曾經渴望過冬日客廳圍坐的篝火,渴望全家一起分享一隻超大size的墨西哥餡餅,渴望有人能夠品嘗一口他親手做的樹莓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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