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鬧上公堂(第1/2 頁)
林玉娟到衙門外一看,衙門旁邊果真有個中年男人擺了個案桌在那兒做生意呢。旁邊還掛一幌子寫著代寫訴狀書信契書,一問價錢,寫個訴狀要三百文呢。林玉娟身上就沒帶多少零錢,就是有也捨不得花呀。想想算了,就是作個被告,縣令大人也要問自己話的,於是轉身進入大堂等待審案。那邱龍可沒心疼銀子,回頭只要林玉娟判給了他,多少個三百文都回來了。不過一會功夫,邱龍就捧著墨跡尚未乾透的訴狀過來了,衙役接過訴狀就去請老爺上堂斷案。
不一會,一個留著八字鬍長相儒雅身著官袍的中年男人坐到了大堂上。「啪——」驚堂木一拍,大堂上頓時安靜了下來。倒是把林玉娟嚇了一大跳,衙門外看熱鬧的百姓也頓時停止了議論。
「原告何人?」
「小人邱龍是原告。」
「可有訴狀?」旁邊的師爺趕緊把剛拿到的訴狀給縣太爺遞了過去。
那縣太爺接過手中,掃了幾眼就知道了個大概情況,只是心裡還納悶呢,剛才衙役到後面報是兩個爭著當原告的,怎麼現在只有一張訴狀呢?
「原告,你所告何人何事?」
「大人」邱龍早就編好了說辭,「小人前幾日花了二十兩銀子新買了一個媳婦,剛成親了沒幾天,今天這婆娘趁我不在竟然捲款逃跑了。老天開眼,我剛巧要回家拿東西,讓我給瞧見了,一路追到東關街,在周圍百姓的幫忙下才將她拿住。所以現在我也不清楚她告訴我的姓名是真是假。」
「人都抓到了,那又是為何鬧上公堂呢?」
「她被我抓到後竟然說不認識我,還把我給咬傷了,大人您看我的手,都傷成這樣了。當時街上的百姓都親眼看見的。」邱龍說著把自己受傷的右手往前送了送,距離有些遠,縣令大人雖看不真切,可也看出有血跡。
「傳仵作驗傷。」
旁邊候著的仵作立即上前檢視邱龍手指的傷勢,檢視好後向縣令報告:「稟大人,邱龍右手無名指,小拇指皮肉傷幾見骨,乃人牙齒所咬致傷。」
「被告你有何話說?」縣令大人問完原告,照例問下被告。
林玉娟給縣令大人先施了一禮然後才說:「回大人,小女子林氏在東關街碼頭賣些吃食,這無賴跟我買了一碗稀粥,卻道沒錢付帳,叫我跟他回家去取。我自然不會答應,他就言語調戲於我,我見狀不妙就往城裡走。誰知他一直跟著我,我也不敢回家,怕讓他堵到巷子裡就更不好了,於是一直往人多的地方跑。誰知道他見追我不上,就誣賴我是他離家逃跑的娘子。他抓到我後,我自然拼命反抗,他手上的傷就是我掙扎時不小心咬的。」
縣令大人看看這二人的說辭似乎都有道理,觀她二人神情也都是一副受到莫大委屈的模樣。
「那你們可有證人?」
「回大人,當初小人買下這婆娘時,他們說是父女,流落到了揚州,沒有盤纏回鄉過年,我想著二十兩銀子換個年輕媳婦也不貴就買下了。她父親收了聘金就回鄉去了。然後我們就立即成親,因聘禮都是立時付的現錢,小人暫時也沒了積蓄,所以成親也沒有宴客。」邱龍說道。
「這麼說就沒有人證了?」
「好像是的。「
」那媒人,婚書呢?」
「大人,娶她都把我銀子花光了,圖省事就沒找媒人,沒寫婚書。」
「大人——」林玉娟見這無賴越說越不像話,終於忍不住了。「請容小女子說幾句。」
林玉娟惡狠狠的瞪著邱龍說:「你對我姓名來歷是一無所知,三媒六證也是一樣沒有,這樣你也敢誣賴我是你買回去的?你敢這樣詆毀我的名節?」
縣令大人聽這林玉娟說的有理,可一個不過十六七歲的小娘子與男人對薄公堂也是面無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