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你真的無動於衷嗎?(第1/2 頁)
韓三水大手一揮。
顯得一副毫不在意的模樣。
眼睛笑眯眯的,彷彿是一個胸懷大度之人。
但是瞭解韓三水的人都知道,這是一個笑面佛。
他二十歲靠殺豬起家。
開過養豬場,後來養豬場做大之後,才轉戰房地產行業。
能夠在漢城地產行業中,爭奪一席之地。
他絕不是表面看上去這麼和藹可親。
不知道有多少商業夥伴,被他坑的家破人亡。
韓三水絕對是一頭吃人不吐骨頭的餓狼。
就比如今天這場聯姻。
他不僅要讓蕭家的漂亮女兒,替他兒子改善下一代基因。
他還要慢慢侵蝕蕭家遠航集團的產業。
遠航現在不賺錢沒關係。
有了他的資金投入,總能撐過市場回暖,到時候他暗中收購遠航股份,再把蕭漢軍踢出遠航。
這樣做,既能滿足兒子對蕭若雨的迷戀。
也能完成韓氏集團對遠航的吞併。
可謂一舉兩得。
蕭漢軍知道這麼做可能會引狼入室。
但沒辦法!
一個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只能兩害相權取其輕。
至少現在答應韓家的條件,還能保住遠航不是?
再不濟也能留下一筆資產給蕭若寒。
“韓總,股權轉讓合同,我己經擬定好了,您看一下!”
蕭漢軍放下公文包,從裡面取出一疊檔案。
韓氏集團法務部成員。
立刻接過這份檔案。
開始仔細審查。
稽核了大概幾十分鐘。
一個戴眼鏡的青年,才恭恭敬敬的說道:
“韓總,這份股權轉讓合同沒什麼問題,遠航集團的資產負債,也都一目瞭然,不過需要新增一個附加條款!”
“協議簽署,蕭家遠航集團百分之二十的股權,即歸韓氏集團所有。
韓氏集團會當場支付一千萬流動資金。
這一點沒什麼問題。
但後續隱藏條款之中,蕭家若是沒有按期限完成約定,韓氏集團,將不會支付剩餘九千萬尾款,並且遠航百分之二十股權,也即歸韓氏集團所有。”
法務部何律師,一本正經的說道。
隱藏條款是什麼?
無非就是蕭若雨一個月內和韓小剛領證結婚,並且一年內懷孕生子,三年內不得離婚。
簽署協議之後。
如果蕭家不能履行約定,就等於韓氏集團花一千萬,就把遠航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給買下了!
遠航集團在巔峰時期,市場估值超過十個億。
就算現在市場行情不好。
但瘦死的駱駝比馬大。
花一千萬買人家百分之二十的股份,等於和搶劫沒什麼區別!
關鍵還是得做好蕭若雨的思想工作。
這筆資金才能拿得到手。
蕭漢軍內心十分絕望。
但他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
要麼破產,一貧如洗。
要麼賭上一把,只需要兩年,只要韓家資金注入,他有把握在兩年內逆風翻盤。
甚至把遠航的規模做到比之前還要大。
至於蕭若雨······
其實韓小剛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家裡有錢有勢,還那麼喜歡蕭若雨。
女兒嫁過去應該也不會吃苦受罪。
雖然人長得是馬虎了一點。
但他身上應該也是有很多優點的。
蕭漢軍只能下意識的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