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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讓辛笛也有點疑惑了,莫非真的遇到了對的那個人嗎?
可是慢慢相處下來,他們談得固然投機,卻實在找不到一點心跳與悸動。一天熟過一天,可以相互拍肩膀說心事了,卻沒辦法有擁抱親熱,更遑論接吻。難道這能算戀愛的感覺?
別人給辛笛的答案可不是這樣的。
辛辰笑著說:“你要是與他沒辦法有身體上的親密感,再談得來也就是個知己藍顏。”
辛笛正陷在戀愛中的好友葉知秋說:“我與他在一起時,有時什麼也不用說,各做各的事,可是偶然一回頭,他一定也同時正回頭看我。”
辛笛頹喪地承認,她這不叫戀愛,不知道哪個環節出了差錯,她把一個可能 的男友變成了哥們。
阿風與她有同感,他們一致同意,還是退回去做好朋友更合適一些,而且半開玩笑地約定,如果一直找不到合適的物件,而家裡人又逼婚,35歲以後不妨在一起生活。
作者有話要說:惦記老戴的人不少啊,放心,他會出來晃的不管有沒情人,明天情人節快樂謝謝留言的每一位,下週再見-----------------------6月3日已修
第十章(下)
路非悄然回到本市工作,而且說起已經和女友分手,處於單身狀態,李馨再次被激發了想象力,剛才就在電話裡將話題往他身上扯,辛笛的頭頓時大了。
她對著面前的設計稿出神,一隻手飛快地轉動著鉛筆,這是她的一個習慣性動作。細細的鉛筆在她指間轉得花樣百出,剛看到的人不免大為驚奇,索美設計部門的人早看習慣了,知道這個時候最好不要去打攪她。
不過並不是所有人都知趣,前臺打來電話,說廣告公司的戴總拿來改好的廣告樣品請辛總監再度稽核。
辛笛很後悔攬這事上身,她發現自從自己掛了個設計總監的頭銜後,聽著威風,但不得不處理越來越多行政性事務,而這些大部分都是讓她厭煩的,只是煩歸煩,卻推不掉,只好扔下鉛筆去會客室了。
另一個設計總監阿KEN也坐那邊,正和戴維凡閒聊著。她不免奇怪,阿KEN等閒不愛理人,居然也和戴維凡相談甚歡,莫非這人的美色對男女都有影響不成。看她進來,阿KEN說:“我都簽字了,先回去做事。”
改好的樣品看上去沒什麼問題,辛笛嘀咕:“阿KEN一個人籤不就完了嗎?”不過還是認真審查完畢後簽字認可,起身要走,戴維凡趕忙說:“辛笛,喜歡張學友的歌嗎?”
“還行。”
“那星期六晚上有空嗎?一塊去看他的巡迴演唱會。”
辛笛手扶在會客室桌上,略微詫異:“戴維凡,你是想跟我約會嗎?”
戴維凡當然點頭。他這幾天前思後想,覺得跟辛笛玩什麼欲擒故縱之類的把戲大概是白費力氣,打算還是老起面皮單刀直入地追求。他猜辛笛對張學友的興趣應該不大,但本地這類演出並不多,挑選的餘地有限,也只能試試了。
辛笛若有所思看著他,嘴角突然掛了個讓戴維凡覺得實在有點狡黠的笑意,他簡直有些緊張了,不知道她腦袋裡轉的什麼念頭。
“看演唱會可以,不過你得答應,星期五晚上先陪我吃飯。”
戴維凡簡直大喜過望,有點不相信自己的好運氣:“那當然那當然。”
“地點由我定。”
戴維凡毫無異議。
辛笛回到設計室,阿KEN正站在她的設計稿前凝神細看,他40來歲,是個瘦削的香港男人,彷彿全身的營養集中到了腦袋上,頭髮茂盛濃密得異乎尋常,穿著精緻而簡單,如同城市雅痞。
“阿KEN,以後你要在這邊的話,那些事務性的事情不許全推給我,總有一天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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