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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典型症候。朱元璋首創一種特務機關‐‐‐錦衣衛,《明史》評其曰&ldo;不麗【麗,在這裡當依附、依存講】於法&rdo;。在法律的框架內,明代司法機構本來已經完備:刑部掌天下刑名,為最高司法機關;都察院負責糾查彈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錯案的‐‐‐以上所謂&ldo;三法司&rdo;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納四方陳言、申訴冤滯或告不法等事。然而,出於極權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設立了凌駕於法律之上、純粹聽命於皇帝並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務組織錦衣衛。這是由皇家豢養的鷹犬,專事刺探、偵緝、告密,並且可以繞開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訊直至將人處死。洪武二十年,朱元璋發現錦衣衛&ldo;多非法凌虐&rdo;的弊端,有害於國家正常法制,命罷錦衣衛。但是,這種東西其實與極權政治與生俱來,是罷不掉的。所以到了篡權者朱棣手中,對極權的渴望與恐懼愈益增長,乃父開創的恐怖統治思路也就更加發揚光大,不單錦衣衛被恢復,又從中分出北鎮撫司,另新設由內監執掌的東廠;以後,成化朝再增西廠,正德朝再增內廠‐‐‐於是,特務機關疊床架屋,邏卒刺事四方,專以酷虐鉗中外,朝野相顧不自保,告密之風未嘗息也,明代中國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ldo;警察國家&rdo;。
曩往論明代政治體制,沿用&ldo;中央集權&rdo;術語,相當不確切。就其涵義,&ldo;中央集權&rdo;當與&ldo;地方分權&rdo;互為對應;中國從東周&ldo;禮崩樂壞&rdo;至戰國&ldo;諸侯並立&rdo;,再至秦一統天下,滅六國而代以郡縣制,這結局可以表為&ldo;中央集權&rdo;。嬴政自命&ldo;始皇帝&rdo;,意思就是帝權‐‐‐一種新型權力‐‐‐自他手上而得創始;它有別於周代的王權,取消了相對獨立的地方權力,而將&ldo;天下&rdo;完全納入中央政權秩序。秦制,漢承繼之,並加以完善。所以,自秦漢以來中國進入了帝權制,抑或中央集權制‐‐‐這兩個說法乃同一回事。然而,這種體制到朱元璋時代分明達到了一個新層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權來表述,不僅不準確,簡直也抹殺了歷史頗具實質性的變異。只要我們仔細分辨,就應認識到對明帝國而言,更合適的字眼不是&ldo;中央集權&rdo;,而是&ldo;君主極權&rdo;:前者意味著&ldo;一切權力歸中央&rdo;,後者意味著&ldo;一切權力歸君主&rdo;,顯非可以同日而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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