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頁(第1/2 頁)
臨御以來,明罰敕法【整飭法令】,自小臣以至大臣,與眾推舉,或自簡拔【指崇禎親自直接提拔】,無論為故為誤,俱褫奪配戍不少【稍】貸【寬恕】,甚者下獄考訊,幾於亂國用重典矣。
皇上或以薦舉不當,疑其黨徇‐‐‐四嶽【堯有四大諸侯,分別主管東南西北四方,史書稱為四嶽】不薦鯀乎,績用弗成【鯀沒把事情辦好】,未嘗並四嶽誅之也。
皇上又以執奏不移【指閣臣堅持己見】,疑其藐抗‐‐‐漢文不從廷尉之請乎,亦以張釋之曰:&ldo;法如是止耳。&rdo;不聞責其逆命也【張釋之乃漢文帝的首席官,執法嚴明,多次拒絕皇帝的幹預,反而敦請他以法律為準繩】。
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 難兄難弟:由校和由檢(49)
皇上以策勵【鞭策、激勵,嚴苛的婉轉說法】望諸臣,於是多戴罪‐‐‐夫不開以立功之路,而僅戴罪,戴罪無已時矣。
皇上詳慎【詳,仔細;慎,自謹】望諸臣,於是有認罪‐‐‐夫不晰其認罪之心,而概行免究,認罪亦成故套矣。
侵糧欺餉之墨吏,逮之宜也;恐夷齊【伯夷、叔齊,商代孤竹國兩個獨善其身、不肯用命的隱士,這裡當是引申來指代比較個性化、有&ldo;自由主義毛病&rdo;計程車大夫】之侶,不皆韓範【指韓琦與范仲淹,宋仁宗時兩大直臣,曾共同防禦西夏,時稱&ldo;韓範&rdo;】,宜稍寬之,不以清吏詘能臣。
今諸臣怵於參罰之嚴,一切加派,帶徵餘徵【官員害怕處分,不敢違抗繁多的加重人民負擔的旨意】,行【這樣下去】無民矣。民窮則易與為亂,皇上寬一分在民子,即寬一分在民生。
而尤望皇上宮府【宮,宮廷;府,政府。代指君臣】之際,推諸臣以心,進退之間,與諸臣以禮。錦衣禁獄,非系寇賦奸冗【冗,遊手好閒者,類乎今所謂&ldo;社會渣滓&rdo;】不可入。如是而大小臣工,不圖報為安攘【安,安內;攘,攘外】者,未之有也。{185}
此疏對崇禎執政以來,君臣之間的問題做了很好的總結,著重批評崇禎&ldo;求治過急&rdo;,一味以嚴苛待臣工,殊乏寬容,甚至容不得臣工有自己的主張,或依其本分履行職責。奏疏認為,崇禎對士大夫和普通百姓,都過於嚴逼,這兩個方面將來會有大麻煩‐‐‐幾年後,事實證明都言中了。其中,&ldo;皇上急於求治&rdo;、&ldo;不以清吏詘能臣&rdo;、&ldo;寬一分在民子,即寬一分在民生&rdo;和&ldo;推諸臣以心,進退之間,與諸臣以禮&rdo;這四句話,如果崇禎聽進去了並在行動上切實注意,他應該會受益匪淺。
不過,從根本上說,我們為崇禎&ldo;有君無臣論&rdo;費這番口舌,意義不大。明之亡國,絕不亡於崇禎年間。君賢臣奸也罷,君臣俱賢或都不怎麼樣也罷,那亡國之大勢早就不可逆轉,能夠有所不同的,無非遲速而已。
山窮水盡
暫將崇禎明瞀與否撇開不論,或姑且假設他是一個好皇帝,是明朝立國以來前所不見的有道明君,也一樣無補於事。大明王朝到了崇禎時代,處境確非山窮水盡、四面楚歌不足以形容。國祚已竭之象,彰顯無遺。
以大要論,必敗之徵計有四者:一曰外有強敵,二曰內有大亂,三曰天災流行,四曰國無棟樑。
四大危機不獨齊而並至,而且相互糾纏、彼此生發,緊密相扣、惡性迴圈,任何一種情形的惡化,都造成其他危機的加深加重,根本是無人能解的僵局,只能以&l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