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誘因(一)(第2/2 頁)
有時候也會迷路。
吃過晚飯以後,我像往常一樣出門散步,順便用剩飯剩菜投餵小區附近的流浪動物。
我並不是天生熱心腸,因為我總是把控不好一個人的食量,所以做的食物從來就沒有吃完過。與其把它們放在冰箱裡被我遺忘直到發黴,倒不如趁它們還新鮮的時候送給需要幫助的小生命。
沒有味道的米飯可以拿來喂河裡的魚;燉煮的肉類可以拿來喂流浪貓狗;掉在柏油路上的飯渣相當於餵了螞蟻。
至於那些素菜和一些味道重的食物其實可以拿來餵豬,因為豬是雜食動物。不過很遺憾我從來沒有見過流浪豬,所以它們最終的歸宿還是垃圾桶。
不過沒關係,公共垃圾桶附近有蟑螂和老鼠。所以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所有食物都沒有被浪費。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講,人在投餵動物時會產生一種能夠隨意支配它們的虛榮感,特別是當它們狼吞虎嚥地吃下那些食物以後,你會自認為它們對你是充滿感激的。
這種感覺類似老闆給員工發工資時的優越感。能使人感到心情愉悅和滿足。所以,長此以往我便喜歡上了這種“慈悲為懷”的感覺。
不過除了投餵它們之外,現在我還多了一個任務,它同樣使我感到興奮,就像是在玩偵探遊戲一樣。那便是潛伏在一旁暗中觀察並找出隱藏在茫茫人海之中的虐貓兇手!
因為喜歡虐待動物的人一般都是慣犯,他們一定會再次作案的!
在我有限的認知裡,人類一般是不會在光天化日之下做可能引起旁人強烈譴責的事情的(即使沒有法律的約束)。
所以最佳的作案時間段應該是在午夜十二點至天亮之前。於是我開始了連續數日的蹲守。
第一晚,我選擇藏匿在發現小豹屍體附近的一處灌木叢中。這裡經常有流浪貓出沒,特別是到了夜深人靜的時候,它們的活動就更加頻繁了。
可三個小時過去了,我一無所獲。就在我逐漸失去耐心,昏昏欲睡時,一個可疑的男人出現在了我的視野裡。
他戴著一頂鴨舌帽,渾身上下只有黑色,這似乎可以將他很好的隱藏在夜幕之中。
只見他鬼鬼祟祟地環顧著四周,見四下無人便躡手躡腳地來到灌木叢旁。他想幹什麼?想捉貓?我一下子來了精神,目不轉睛地盯著他的一舉一動,生怕錯過任何細節。
如果運氣好的話,說不定第一晚我就能人贓並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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