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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將屍體徹底毀滅。如此做法,顯示了兇手殘虐的性格,也顯示了他和被害者之間深刻的仇恨。毀屍後的現場,看似人體自燃現象,更展現了兇手有意誤導警方、自以為絕頂聰明的心理特質。
&ldo;待辜明卉案發生後,兇手突然消失無蹤。網際網路是個廣大的虛擬世界,我們的追查進度也陷入困境。一直到四月底發生第四樁案件,案情才綻露曙光。&rdo;
郭乃義放下麥克風,喝了一口水。臺下的記者好像柵欄裡的餓狼,差一點要撲上來。
&ldo;辜明卉的弟弟‐‐辜明孝遭人擊昏、淋上汽油點火,經急救仍迴天乏術。&rdo;警官繼續下一個話題,&ldo;這種殺人手法和前三樁明顯不同,但我們認為,兇手很可能急於殺害辜明孝,才使用了其他方法。
&ldo;第一目擊證人周培巨,是我們首先懷疑的嫌犯。他出現的時間、方式均不自然,不僅有輕微的精神異常,也有縱火紀錄。經過鑑識組同仁的努力,在現場地上的火柴紙盒找到周培巨的指紋。隨後,他也招供了。他確實是火象星座的共犯。
&ldo;然而,周培巨只承認點火引燃汽油,不承認擊傷辜明孝。也就是說,火象星座預先擊傷了他,卻沒有點燃汽油。值得注意的是,現在也找不到符合傷口的鈍器。
&ldo;周培巨的證詞很可能是真的。如果他記得藏好石塊,就不可能忘記拋棄火柴盒。而且,我們還在泥濘的地上,找到一組不知道主人是誰、不太清晰的破碎腳印,有可能跟案子無關,也有可能真的是火象星座留下的。
&ldo;接下來,輪到我們傷腦筋了‐‐火象星座為什麼要找共犯?假使他已經擊昏辜明孝,為何不親自下手點火,反而要煞費苦心等共犯出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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