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買版權的人很多,你要等一下~(第2/2 頁)
析這首歌的好壞。
都是譁眾取寵。
沈瑾可以確定這首歌沒有任何抄襲,肯定是某個圈內知名人士開的小號。
開啟影片後又看到白色的上衣和只露出喉結的脖子以及後面整白的牆壁。
又在告訴沈瑾這人的年齡與自己相差無幾,放眼望去似乎整個娛樂圈都沒有這麼年輕的人。
莫非他只是唱歌,作詞和曲的另有其人
咬著嘴唇,沈瑾思考再三沒有將打好字發出去。
她決定用自己的小號“沐瑾”私信問孤雲大神這首歌的版權,因為這首歌整體的調子和曲子特別適合她在臺上演唱。
孤雲大神不同意的話,再用大號吧。
如果能拿到這首歌的版權,那在明天的我是歌手上沈瑾可能會擺脫最後一名。
沈瑾充滿期待的想著,側著身子躺在那裡想著今天的糟心事躺在床上輾轉反側。
……
雲蕭然洗完澡之後穿著睡衣身子挺拔,眉目俊俏開啟了手機繼續看著VA站上的影片。
在看私信的途中,看到了三家大佬,因為私信是根據私信你的人的粉絲量排名的。
華星娛樂:“孤雲大大你好,我們想買斷這首歌的版權。”
天星娛樂:“孤雲大大,我們想買斷這首歌的所有版權,價格暴力。”
閃星娛樂:“……”
雲蕭然看到這三家的資訊之後並沒有太過於激動,他深知這首歌的威力在這個文娛匱乏的世界是有多麼大的轟動。
之後編輯了一條資訊給了三個娛樂公司:
“十萬賣一次翻唱權。”
十萬賣一次翻唱權。對於VA站的博主是不敢想象的數字,但這首歌的潛力有多大隻有云蕭然自己知道。
好就好在有兩點:
一如果他們同意那皆大歡喜,雲蕭然這次名利雙收。
二是他不們同意了那雲蕭然也不打算以更低的價格賣翻唱權了。
自己原本的夢想就是能夠在娛樂圈裡創立一家自己的工作室,有自己的廠牌,為了十萬把版權賣出去不值得。
自己接下來發的歌只會一首比一首經典。
而且過了三分鐘之後,華星娛樂便搶先發來了第一條訊息:
“同意,我們現在就擬列合同的要點,感謝孤雲大神。”
10萬買VA站站博主的一次翻唱權,華星娛樂一定是瘋了。
但云蕭然可不管,他以後要自己開工作室做廠牌的,至於無論是得罪了什麼天星閃星娛樂都無所謂。
華星娛樂拿下這首歌也是因為在這麼關鍵時刻,他們可不想讓這首極其適合對手李清熙的一首歌曲被天星娛樂拿到手。
議價自然是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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