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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十四。」
「我還是不信。」
「我初二。」徐翼宣說著把書包放在桌上,拿出英語課本,的確是初中二年級的教材。「你高一了吧。那你肯定會寫英語。老闆說,他每天都要盯著我交作業。」
明明童聖延剛才還在纏著小維幫他寫作業,現在卻莫名其妙幫另一個初二的小孩寫起英語完形填空。這篇文章講的是植物的命題:從四千多年前開始,野生的茶樹至少被獨立馴化了三次,茶的氣味有古老的根源,是幾千年的選育留下的遺產。我們一直生活在森林中,只是肉眼看不到。
文章裡面有很多複雜的地名,不知道對初二的學生來說算不算難。童聖延從小就接受雙語教育,英語是他一半的母語。他寫得飛快,那小孩就在旁邊坐著看他,他覺得這事不對,把語文作業本塞給他,讓他幫他繼續抄下去。小孩的字寫得真難看,還不如他自己寫的,聽人說好看的人寫字都很難看。
沒多久徐翼宣就被一個沒見過的工作人員叫走,童聖延就想起他最後還是沒說自己是誰。他再見到徐翼宣就是在練習室裡,徐翼宣站在一群比他大的人中間,被對比得像個小學生。
這些人到這裡來的理由不盡相同,有些是被星探在街上發掘,有些自己投簡歷,還有些被家人送進來。童聖延不知道徐翼宣是哪一種,看起來每一種都有可能。晚上他去問他哥,那些練習生能不能出道。他哥告訴他,一百人裡大概有一個。「那要是我去呢?」他問。他哥看了他一眼,嘲笑他:「你前五十名都很難。」
他第三次見徐翼宣,看到他完全變了一個樣子。他整個人都被重新設計過,頭髮染成暖棕色,打一個單邊耳洞,穿一套黑色西裝短褲,像從一場哥特電影裡走出來的吸血鬼家族的新繼承人。徐翼宣也看到了他,主動說,他要去拍宣傳照。
這是他第一次對意識裡的偶像的抽象定義產生一種類似於感同身受的微妙情感。從前他對這個職業的態度很粗暴,夠不上鄙夷,但也不怎麼能瞧得上。對此童鍾月至少要負一半責任,因為他提起他公司的搖錢樹的語氣就像只是提起客廳裡的盆栽:曼陀羅花、銀杏樹、荷蘭蕨。仙人掌太多了,活得太久,送出去一些給人,養死了就丟掉,沒關係。
但童聖延突然就在徐翼宣的身後駐足屏息,童鍾月說一百人會有一個人出道,那徐翼宣一定會是眾星捧月的那一個,在他之前的那些連句完整的話都說不出來的廢物們全體要給他讓路。童聖延的直覺很準,但他不是唯一一個直覺準的人。這裡的每個大人都比他眼光更毒辣,他們比他更早就知道徐翼宣難得一遇,所以他們要悉心養大他,然後採摘他。
作者有話說:
順應(?)一些需求來排一點雷!
cp是童聖延 x 徐翼宣,是這章後半出場的那個人,不是一開始那個,老師們別站錯!
受有金主,和金主有長時間的身體關係,兩個人之間沒有感情。金主這個人比較癲佬,但涉及他的全部劇情都是免費章,不適可以選擇迅速劃過或者罵他。
然後受的第一次是和攻,攻沒有和受之外的任何人發生過關係。結局是he,現在已經寫完破鏡開始膩歪了歡迎追更(240310)還有啥可以提醒我我再補充,祝大家看文開心
第2章 2
六月初,童聖延的籃球社團打輸了最後一場關鍵比賽,徹底無緣於近在咫尺的夏天的決賽。無所謂,他本來對籃球也沒有多大興致,可能一開始有,時間久了也就消失了。輸球那天他爸媽和哥哥難得都在家,四人一起在廚房忙活。他媽媽只會做一道蘆筍蝦仁,新鮮的嫩蘆筍和現剝的蝦仁,綠色和粉白色一起鮮艷地躺在骨瓷盤子裡。
爸爸更會做飯,童聖延在旁邊拿手機錄他:倒油、打蛋進去戳破蛋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