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濛濛亂撲行人面(第1/3 頁)
那危氏見了自家親戚,即刻便撒起潑來,可是這個時候誰是被告誰是原告,已然是移商換羽了,官字兩張口,既然府尹問的是危氏侵吞篁氏、樊氏家產案,那便是要問個清清楚楚。
更何況一個沒有什麼功名在身的家族,短短十年裡,竟然從一個縣城中的富戶竟然成了一方田主,那新上任的錄事參軍著實有些能力,短短時間內竟然就將危氏家產查了個仔細。
這時候新任司法參軍閭丘大慮也列席在側,因為案情已經有了重大改變,大肇司法制度遵循的鞫讞分司制度,尋常案子都是司理參軍將案情審理清楚,並確保不會辦成冤案、糊塗案,這個階段便是推鞫,因此司法參軍也常稱之為鞫司。而之所以司理參軍也列席這裡,便是案情本身發生變化,而司理參軍需要對於案件該適用哪條法律,判處何種刑罰進行考慮,予以確定,即所謂斷讞,司理參軍也稱之為讞司。
而府尹對於重大案件可以簡化流程,但是不能減少流程,府尹參與其中,便省去了錄事參軍乃至推官的審理過程,否則按著大肇的司法制度,只要不是涉及十惡不赦大罪的,被告若不認罪,那便是曠日持久的審理過程。
如果是前任應天府府尹那等懈怠模樣,類似這樣的侵吞財產案子,即便是告到了府衙,也是發回縣裡面審理,然後府衙才是司法參軍、司理參軍分司審理,然後報送推官,再至通判。可若是被告告冤,則又要將案子發至其他不涉案縣衙重審,錄事參軍參與其中,這便是所謂的移推制度。
可無論怎樣審結了,這案子還要報送提點刑獄司備案,而提刑官則要面審被告是否含冤,若是被告在錄問時翻異,案子便又要在提刑司這個層級重審,只要是被告一直喊冤,便又要報都轉運司乃至東京大理寺、刑部、審刑院甚至御史臺。
而這裡面只有幾位堂官能夠左右案情的走向,那便是各大府府尹、各路提點刑獄公事以及東京權啟封府事、御史中丞,若是他們不置可否,這案子便是相公們也不能處置,非要擱到御前不可。而民間之所以稱頌承守真為青天,更是呼之為人間酆君,便是因為其處理各類公案以善斷著稱,所謂善斷不只是能論清楚是非曲直,更首要的便是承守真敢於當堂便下了判詞,而更因為其有理有據,人犯當堂認罪畫押,因此即便是此人翻供喊冤,也不必再由低階官員重審,按著如今承守真的職司,便只能報送東京,由御前指定御前大臣參與重審。
而更尋常的辦法,則是提點刑獄司會將人犯鳴冤之事重新報送原衙門審理,如此一來,又是在承守真的大堂上走一遭,那時節人犯也只能自作自受了。
因此當司理參軍與司法參軍都陪審之時,便意味著今日承守真便要將此案辦結了,決不允許再拖沓下去,至於為何如此,宗淑這時候還沒有想明白,只以為惟公個性如此,畢竟承守真執拗的性子那是鹿中殊身為宰相也是毫無辦法的。
面對這等商賈出身的人家,惟公雖然不似其他文官那般輕視,卻也少了許多面對篁有裕那時的耐心,惟公只是將三家十年來家資變化情況羅列開來,便讓危家人說說清楚。
危家太公的長子,也就是那危氏的長兄似乎還沒有看清楚形勢,也許是驕橫慣了,竟然說著說著,當面耍起蠻橫來,許是以為這裡還是以前的福昌縣衙門,居然猛地往惟公案前躥了過來,於是典義總算有機會活動筋骨,只是對付這等莽漢也不必什麼手段,撩起腿來就正中他的面門,於是這廝便一臉糊塗的翻滾起來,到讓堂外百姓一片叫好。
衙役們也是趁勢動起手來,本來危家幾個男人還有機會站著說話,如今便是那危家太公也被撲倒跪下說話,至於危家小兒子嚎起來倒比危氏還要慘烈許多。
且不說樊家的家財如何被危家佔了過去,那陪著篁大郎來的鄉老此刻卻是振振有詞,倒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