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1頁(第1/2 頁)
天奇隊這邊第二位出戰的選手上場了,言仲早就等不及了,瘋魔摩爾修是什麼人,這世界,高手在任何時代都是有的。但到了瘋魔這個地位和境界,還跟一個一無所有的小人物一樣戰鬥的卻是絕無僅有,只要是他想要挑戰的對手,就一定想方設法去戰鬥!
瘋魔對於婆羅和冥土的戰鬥絲毫不感興趣,他本人對所謂的正義和邪惡也不感興趣,更不會為別人去拼命。但他去了冥土,原因只有一個,他想和夜摩天交手,但那時地夜摩天已經不會隨便出手了,只有到了級別才行,顯然那時的瘋魔還不在夜叉王的視線裡,但婆羅缺乏戰力,所以達成了一個協定,那就是瘋魔殺十個冥土大將,戰後。夜摩天隨時給他一次挑戰的機會。
不得不說。摩爾修也是個人物,在冥土竟然殺上了癮。不過他可不管什麼大計,只管一個人跑到冥土亂來,之所以有魔的綽號,也是這傢伙未達目的不擇手段,但確實在冥土窗下了不小地名頭,也為婆羅的勝利立了大功,才被列為八大奇人。
摩爾修經過這場大戰,也獲得了恐怖的提升,無疑,戰鬥,越艱巨越能錘鍊一個人,至於摩爾修和夜摩天戰鬥結果是什麼,沒人知道,但可以確定的是夜叉王是不會失敗的。
言仲跟他師傅幾乎一模一樣,更加的放蕩不羈,肆無忌憚,遇到蒂娜之後,自然糾纏著非要分個高下,結果被扁了之後還糾纏不休,蒂娜就模仿當年的夜叉王,讓言仲參加這次御前比賽,本來言仲對這種低階的娛樂比賽不感興趣,可是當聽說夜戰天也要參加,言仲的興趣自然來了。
沒想到的是,這次大會上有趣地人可不止夜戰天一個,他地隊友,還有不少對手都很強。
而眼前這個更是讓他興奮的顫抖,強大,神秘,而且似乎擅長汲取別人地力量。
槍術可以模仿,但是瘋魔的絕學可不是可以模仿的,而且說實話,這種戰鬥方式也是其他人不願意去學的。
比賽並沒有停留太久,也不會給蝶千索更多的休息,而天奇隊的安排也很恰當,面對言仲,無論誰想要獲勝都要付出點代價的。
瘋魔招式的特點就是沒有招式,完全依靠本能的戰鬥,看穿對於言仲是沒有意義的。
言仲也沒有客氣,靈力一爆就開始強攻,連環腿法綿延不斷的掃了過去,迅猛如旋風一樣的攻擊,但並不侷限於腿,言仲身體的每個部分都能攻擊,肩,手,肘,頭,全方位的攻擊,如果有必要,他絕對不介意用牙咬。
只要能給敵人造成傷害,什麼攻擊方式都可以,瘋魔的招式也是所有高手裡面最沒形象可言的。
但防守起來,絕對讓人難受,一些高手不願意去做的動作,他可是肆無忌憚,只要有效果,什麼都可以用。
百無禁忌,這就是瘋魔的攻擊方式,也是小瘋子言仲的攻擊方式。
只有弱者才會遠遠的攻擊,實力越強,距離就越近。所以近身格鬥才是最強的,把身體當成最強地武器去戰鬥,這就是瘋魔功法的根源。
當身體能隨心所欲的從各個角度攻擊時,確實是武器使用者頭痛的,沒有死角,擅長關節技的言仲,可以違背常理。給對手製造巨大的麻煩。
阿索見識過各種攻擊方式,但像言仲這樣的還真是第一次。人類地攻擊方式都有定式,熟練加上變化,才形成最佳攻擊效果,可是言仲的這種方式則是完全靠本能,有點像妖魔,但顯然人類地本能更恐怖,這對天賦的要求更強。如果夜戰天是天才,阿修羅是鬼才,那也許只能用怪才來形容了。
膝蓋,肘連環,彈踢,真是無所不用其極,迫使著阿索也被這眼花繚亂的攻擊逼得一時不知該怎麼解決。
看似亂七八糟的攻擊,時上時下。時左時右其實用混亂的節奏讓對手也混亂,甚至有點憋火,而混亂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