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這是少女懷春之相啊!(第1/2 頁)
啊,這……
被打得皮開肉綻,劉老三哪裡還敢說謊,只好咬著牙承認道:“有。”
承認了就好辦!
秦楓點了點頭,直接吩咐道:“來呀,驗傷!”
驗傷是必要的。
因為就在前幾日,由朱元璋親自審訂的《大明律》,已經全面發放至全國各州縣。
淳化縣距離皇城很近,所以秦楓已經收到了《大明律》。
既然有法可依,再要臨場編造,違背律法,那隻能說是急著回老家了。
根據最新的《大明律》中規定:其夫毆妻,非折傷,勿論;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
更重要的是,關於離婚,《大明律》中,也有詳細的說明。
劉老三家的這種情況,符合離婚條件的只有一條,那就是毆打導致“折傷”,意思是打得比較重,妻子一方就可以提出離婚,否則不被允可。
大明朝,是不認可“感情不和”這種理由的。
那麼,有“折傷”麼?
可以有。
秦楓隱晦地使了個眼色,負責驗傷的婦人立刻心領神會,她也是秦楓花錢養著的,秦大人要有傷,那肯定有傷,否則到了發錢糧的時候,她就會憂傷。
“啟稟大人,劉張氏被毆打,傷情明確,身上三處可以鑑定為輕微折傷。此外,發現數處陳舊暗傷,可見劉張氏被毆打併非偶然,實乃長期遭受虐待……”
有了這樣的結論,秦楓就好說話了。
啪!
重重一拍手中驚堂木,秦楓厲聲喝道:“劉老三!你身為丈夫,不思夫妻和睦,反而時常動手毆打,致使劉張氏傷痕累累,你可知罪?”
這……
劉老三傻眼了。
他的確經常藉著酒勁打媳婦,但竟然這麼重?都有三處折傷了?不至於吧……
“依《大明律》!”秦楓伸手指向混沌的劉老三,當堂宣判道:“劉老三性情粗暴,時常毆打妻子劉張氏,有三處折傷。劉張氏所提之事,符合大明律法所依,准許和離!”
啊!
這,真的這麼判了?
縣衙外頓時響起一片私語之聲。
“這劉老三,也是下手太狠了……”
“不過秦大人這太利索了吧!俗話說,寧毀十座廟,不拆一樁婚啊!這這這,真的就給拆了?”
“劉張氏也是個苦命人,不過這樣苦命的女人,多了去了……從沒聽說哪個鬧到縣衙上,還真的要拆家。”
“秦大人此舉,只怕是有失妥當。”
哼!
這些人都是混賬!我看這個秦楓,判得很好!
朱鏡媺混在人群中,氣息不暢,好像只有一個秦楓能入眼,其他的都是愚民,令人煩躁。
“依《大明律》!”秦楓現在一開口就是大明律,求生欲很強,他可不想無緣無故回老家。
“夫毆妻,至折傷以上,減凡人二等。”
“如今劉張氏三處折傷,依律法條目,劉老三你是認罰還是認打?認罰,罰銀五十兩;認打,領大板二十。”
啊!
還、還打?!
劉老三渾身顫抖了一下,彷彿屁股又火辣辣地劇痛起來。
可是……五十兩呢!
全家一年到頭,面朝黃土背朝天的,才能攢下多少碎銀子?這五十兩,怕不是得兩三年光景的省吃儉用。
一咬牙,劉老三尋思著一個羊也是趕,兩個羊也是放,反正過後就得上藥,還差這二十大板了?
“啟稟大老爺。”劉老三顫聲道:“草民……認打。”
“好。”
秦楓點了點頭,擼起袖子,走下堂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