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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什麼不能說的,報紙上當時也確實有過報導。蘇方方的代言合同是前年簽的,之前她簽的是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國產品牌,是在剛進國家隊的時候就簽了的,幸好前年合同到期,潘主任趕緊給她簽了sports的代言,那時候她已經是國內田徑女王,又剛得了室內世錦賽的第四,取得了歷史性的突破,那段時間電視上天天都是她的新聞,名聲在外,身價自然不是陳煥之能比。
&ldo;每年一百萬,包括20萬運動裝備,五年。&rdo;潘主任看著陳煥之說,打算在她流露出一點不滿的時候就訓斥她不知天高地厚。
&ldo;方方姐好厲害啊。&rdo;
陳煥之的感嘆聽起來特別真誠,看起來也沒什麼不滿意的。
也對,她當然應該明白,雖然她目前有兩個亞運冠軍,但是第一,她的接力冠軍是蘇方方因傷退賽後撿來的,她本身並不是接力隊常駐隊員,第二她除了亞運賽在其他比賽尤其是世界比賽上並無實績,知名度也跟成名已久的蘇方方沒法比。
十年是久了一點沒錯,不過這對贊助商來說也同樣意味著風險,如果她後期成績下去了、受傷提前退役了等等,贊助商也就等於血本無歸了,而對她來說,不管發生什麼事,都不耽誤她連拿十年代言費,總的來說也並不虧。
潘主任正對她的識時務感到滿意,陳煥之就說,&ldo;我今天先不簽行嗎?我得回家問問我媽媽。&rdo;
潘主任剛一皺眉頭,陳煥之就連忙解釋,&ldo;我媽媽說我未滿十八歲,所有涉及到錢的事都得問過她才行的。&rdo;她今年十八週歲,不過在五月過生日前她都是未成年人。
也對,潘主任擺擺手,&ldo;那你去問吧,今天下午下班前過來把合同簽了。&rdo;
陳煥之的笑容出門就不見了。
說真的,也許潘主任覺得這合同的條件已經不錯了,就算只算純到手數,這也是個價值近百萬的合同了,在這個北京房價都只有一萬出頭的年代,真是個沒見識的十七八歲小女孩,說不定就被這個數字迷花了眼當場把合同簽下來了。
但是陳煥之心想,我,一個半年後要進世錦賽決賽、努力一把今年就能參加黃金聯賽的運動員,你給我一個每年二十萬一簽就十年的賣身契?請問這是在侮辱誰呢?
對,女運動員不管知名度還是路人關注度都比不過同專案的男運動員,但她可是百米運動員,並不是什麼冷門專案啊。
在外面裝模作樣的轉了一圈,陳煥之回去就告訴潘主任,她媽開價100萬、兩年,少一分錢免談。
還特別誠懇、特別可憐兮兮地說,&ldo;潘主任,我媽說我未成年,她不同意誰也不能給我簽合同,我也沒辦法……&rdo;
當然了,這個開價就是為了噁心人而已,陳煥之也沒打算會有人同意這個價。
演完戲回去訓練的時候還吐槽,&ldo;這純粹是欺負我年紀小要把我賣了吧?&rdo;
劉鑫源聽了她的話,搖頭,&ldo;還真不是,市場開發辦公室只管田徑運動商業化這一塊兒,他們可不知道你的成績軌跡、發展潛力,就你目前成績而言,這個價格雖然低了點,但也沒低到離譜的地步,你沒發現亞運會後好多新簽代言的人?大部分也就價格跟你差不多,就是你年限長了點。&rdo;
陳煥之氣哼哼地翻了個白眼,&ldo;反正我打電話給我媽串好口供了,別管誰問她,都獅子大開口,嚇跑一個是一個。反正我十八歲前都是我媽做主,又不是我自己不同意,他們也沒法怪我。&rdo;
又舉了兩組槓鈴,陳煥之喘著粗氣停下來,她突然反應過來,&ldo;等等,市場開發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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