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烈焰哥布林的陷阱(第2/4 頁)
為遇到危險時的累贅。
曼斯眉頭緊皺,回道:“我認得回去的路,但是格蘭之森十分複雜,如果不是生活了很久的話很難記住,我的身體……”
曼斯雖然感激李無極救了自己,如果告訴了他離開格蘭之森的路,他很可能會丟下自己這個“累贅”,所以他還是想留點用處在自己身上。
李無極靜靜地看著曼斯的表情,露出一抹笑容,他讀懂了曼斯的意思,想要離開格蘭之森就得把他帶上。
曼斯看到李無極略帶嘲弄的笑容,臉色有些尷尬,李無極畢竟是救了自己命的人,而現在他卻有點威脅恩人的意思。
“我可以帶著你,但是……你最好指的路是對的。”
“對不起……我”
李無極伸手製止了他繼續說,他也理解曼斯想要活著走出格蘭之森,以他這副身體不依靠自己是不行的。當然理解歸理解,但是這種受制於人的感覺還是挺讓人不爽。
但也沒辦法,誰叫他人生地不熟的呢。
“能走不?”李無極問了一句。
曼斯看了看自己血肉模糊的雙腿,表情更尷尬了。雖然生命藥劑能夠治療,但那肯定是先治療內傷的,更何況他服用的還是最下等的生命藥劑,皮外傷還是真真實實的存在。
李無極嘆了一口氣,把曼斯的外衣扯爛,然後簡單包紮了一下他雙腳的傷口。
曼斯更加不好意思了,只好窘迫地說道:“對……對不起……”
“別多想,這不是為了你,我是怕你的血跡引起哥布林的注意。”
雖然是大晚上,但如果血腥味太重還是挺危險的。
幫曼斯處理完傷口後,李無極拿起哥布林的狼牙棒,儘管這武器看起來很野蠻,但是至少能防身!隨後便揹著曼斯走了。
曼斯雖然沒有告訴他離開格蘭之森的路,但隨著他的指路,李無極也確實感受到了這裡的錯綜複雜,要是不帶著曼斯,他還真不一定能記得這麼複雜的路線。
但是好景不長,走了十幾分鍾後,李無極發現前方不遠處有微微亮起的火光。
“莫非是有其他人在?”
正當李無極想要過去看看的時候,曼斯制止了他。
“別過去,那裡可能是一個哥布林部落!而且有火光很可能有赤哥布林或者烈焰哥布林!”
“你不是認得路嗎?你不知道這裡有哥布林部落?”
曼斯趕緊解釋道:“那裡我記得原本是沒有哥布林部落的,但是哥布林的居所並不固定,他們只要集結起來,隨便搭幾個帳篷就能建成一個臨時部落。”
李無極點了點頭,算是認可了他的說法。
“既然前面可能是哥布林部落,那我們現在該怎麼走?”
“只能從旁邊繞過去了,但是不要繞太遠,因為……離這條路線太遠的話,我也不是特別熟悉……而且……可能會遇到其他的哥布林部落。”
曼斯越說越小聲,他也有些慚愧,畢竟他自己說過對格蘭之森很熟悉,但實際上他真正熟悉的路線只有這一條而已。
李無極有些無語,把曼斯放了下來。
“你先待在這裡,我去看一看前面是不是哥布林部落,如果是人類傭兵團的落腳點,那我們就沒必要繞路了。”
曼斯有點慌亂:“恩人……我……我認得其他路線的。”
這話說得很沒有底氣,李無極看得出來他是怕自己把他丟掉。
“別慌行不行!我要是真想把你丟掉,早就丟了好吧!我還得指望你幫我指路啊,人與人之間多點信任信不信?”
曼斯聽完羞愧地低下頭:“對不起。”
“我去看看就回來,別亂動啊。到時候你爬到別的地方我可認不得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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