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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澤天說:&ldo;其實很簡單,如果他不承認是他殺死了萬長城,他就不可能得到母親的三十萬救命錢,就算拿到了,也會被得知真相的村民要回去。他雖然是個流氓,但他也是個孝子,他為了籌錢給母親治病,寧願自己坐牢,甚至被槍斃。&rdo;
&ldo;如果他沒有殺人,那萬長城又是怎麼死的呢?&rdo;
&ldo;經過推算,黃三強騎摩托車經過青陽大橋大約是晚上七點四十分左右,這時他並沒有在大橋上看見萬長城,說明萬長城這時已經落水了。而民工佟亮三人打暈萬長城實施完搶劫離去時,大約是七點二十五至七點三十分之間。從佟亮三人離開,至黃三強到來,中間大約有十五分鐘時間。經過調查走訪,基本可以確認,這中間並沒有人上橋,自然也就沒有人將萬長城推下青陽河。那他是怎樣掉進河裡的呢?最合理的解釋,只能是自己失足掉下去的。我個人的推理是,搶劫他的人離去後,他很快甦醒,意識模糊中翻了一下身,危橋護攔早已毀壞,他翻動身體,很快就滾到橋沿,毫無阻攔地掉了下去。&rdo;
老魏表情痛苦地呲了一下牙,不知是牙痛,還是因為自己偵破的案子被隊長輕而易舉推翻而感到惱火。
他大聲問:&ldo;萬長城口袋裡的石頭又怎麼解釋?這不是有人落石沉屍最好的證據嗎?&rdo;
範澤天道:&ldo;不錯,當初這個案子之所以定性為他殺,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在死者口袋裡發現了兩塊石頭。投水自盡的人應該不會在自己口袋裡塞上兩塊石頭,失足落水的人就更不會有此不合常理之舉了。要把這個問題解釋清楚,就不得不從萬長城獨自去省城所辦事項所起。萬長城喜歡收藏玉石,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愛好,那就是賭石。那天省城剛好有一場地下賭石大會,據我調查,那兩塊石頭,其實是萬長城花五十萬賭來的,他覺得石頭裡面所藏美玉,價值遠不止五十萬元。他怕放在包裡被人偷,所以就藏在了自己大衣口袋裡。&rdo;
老魏皺眉道:&ldo;是嗎?我也去省城調查過,怎麼就沒有調查出來呢?&rdo;
範澤天盯著他道:&ldo;不,你調查出來了,你早就知道他口袋裡揣著的不是兩塊普通的石頭,所以你從省城回來的第二天,就跑到物證科,用兩塊顏色和形狀大致相同的石頭,把那兩塊石頭掉包了。其實所有證物在案發現場都已被拍照,但已經收進物證科的兩塊毫不起眼的石頭,又有誰會再次拿出來跟最初拍攝的照片仔細對照呢?物證科裝有監控探頭,但你掉換石頭時一直背對著鏡頭,所以絕對不會被人看見。其實這時候你已經知道萬長城並非死於他殺,而是迷糊中失足落水,但為了將那兩塊價值不菲的石頭據為己有,你不得不將這個案子辦成兇殺案,恰巧這時黃三強自認其罪,正中你下懷。但是黃三強雖然承認殺人,卻不願說出幕後的買兇殺人者是誰。警方偵破工作進入死衚衕之際,忽然收到一封從紀委轉來的舉報信,使警方將懷疑的目光投向了蔡副市長。經過技術科分析,這封信是用咱們局的電腦列印的,如果要我說得更具體一點,就是你辦公室那臺噴墨印表機列印出來的。其實那封舉報信是你寫的。&rdo;
老魏的臉色已經變了,下意識地退了一步,問:&ldo;笑話,我為什麼要寫那樣的信?&rdo;
範澤天道:&ldo;因為你想讓這個案子早日偵破,早日結案,因為你怕再拖下去會夜長夢多。蔡副市長與萬長城之間的齷齪勾當,在咱們青陽市早已不是什麼秘密,據你推測,指使黃三強殺人的,極有可能是這位急於升官卻又醜聞纏身的副市長。但是你手裡沒有任何指向他的證據,不敢貿然調查他,所以就自己寫了一封舉報信,把警方的調查方向引向這位貪官。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官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