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當然要合作了 求鮮花(第2/2 頁)
就算是免費代言也無所謂,只要能拿下這個代言,什麼都值得。
“好的蜜姐,這件事情我會處理好的!”
王志婷認真的點了點頭。
接下去簽約的具體事宜,是不需要楊蜜出面了。
簽約代言廣告,都是由經紀人代表的。
這一點換成誰都是一樣的。
楊蜜也沒反對。
她已經出過一次面了,也表達了自己的誠意。
至於後面具體的細節,就交給王志婷處理好了。
要是事事都要藝人自己去做,那還要經紀人做什麼?
大概過了半個多小時,餘雲麗便趕到了楊蜜工作室,見到了王志婷。
“王經濟,這是我們準備好的代言合同,你看看有沒有沒問題,沒問題的話咱們就可以簽約了!”
餘雲麗客氣的將代言合同拿了出來。
雖然她依舊不知道楊蜜以及蘇楊和他們董事長的關係。
但是來之前,董事長特地交代過,讓她對楊蜜工作室的人客氣一點。
如此,餘雲麗自然明白該怎麼做。
“好的,餘主管請稍等!”
王志婷微微一笑,接著將兩份合同接過來,自己拿了一份,給身邊的律師遞過去一份。
接著,王志婷和律師兩個人便看了起來。
合同這種東西,必須要仔仔細細的看過才能簽署。
尤其是這種代言合同,裡面很可能會有許多套路,防不勝防。
所以,在看合同的同時,也要保證律師在場。
這才能保證合同中不會留下什麼陷阱。
大概三分鐘後,王志婷先放下了合同,臉有些意外。
她並沒有仔細看合同,只是大概掃了一眼重要資訊。
主要關注的便是代言期限、代言金額等等。
畢竟有專業的律師在這裡,她不需要將合同看的特別仔細。
原本她還有些擔心楊水國際的條件會很離譜。
但是當她看完之後,感覺這簡直就是天掉餡兒餅啊。
首先便是代言期限,直接就是五年。
五年的代言,絕對是非常長的。
一般的代言廣告,在一年到三年期間,不會持續太久。
人家公司也是需要考慮到明星的流量問題的。
這三年期間,萬一明星流量下跌了,或者是被雪藏等等,那麼他們就可以在三年後更換代言人。
一次性簽署五年的代言合同,相對來說比較少見。
而且,合同還特地註明,只要楊蜜沒有塌房,五年後依舊可以無條件續約。
這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只要楊蜜沒被封殺,楊水國際沒有倒閉,雙方就可以一直保持合作,不需要任何原因。
這樣的待遇,縱觀整個代言歷史,也是非常少見的。
畢竟沒有人可以一直紅下去。
一旦不紅了,還保留著這個代言人,這對於而言,也會有巨大的損失。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