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條件與簽約(第2/2 頁)
一部分,版權才是關鍵。
龍國畢竟是這顆星球上最強大的國家之一,相關法律法規十分完善,資本方隨意壓迫創作者,掠奪別人著作權,版權的做法,不用底層人申訴,龍國官方几十年前就在嚴打,當然,創作者和資本方比起來肯定是弱勢,但絕不會是任人拿捏。
夏言雖然是一介新人,但紅楓文學的合同條約也是個正常水準。
小說的版權,著作權什麼的...肯定全部歸屬於夏言。
但紅楓文學要的是青春之旅這部作品的商業經營權。
也就是如果小說連載後人氣比較高,有其它改編可能,那這個過程的一切操作,比如遊戲改編,動畫改編,漫畫改編,周邊發行,單行本發售等,紅楓文學都要參與進來,並且擁有決策權力,並且這些商業行為產生的收益,紅楓文學要拿20%。
但這筆錢不是白拿的,說白了,普通輕小說作家哪裡有能力給自己作品進行二次開發,尋找合作伙伴?這些其實都是合作的書社平臺在幫忙牽線搭橋,運作經營,宣傳推廣。
這個條款,不算過分,而且也是龍國的一個常規行情,你如果是大佬級小說作家,可以和書社談條件,甚至全版權,全收益都想抓在手上不是不可能,但新人嘛....就別想太多。
紅楓書社是商業機構,不是慈善機構。
“那個....我想問一下,以前在《剎那芳華》上連載的小說,有改編成漫畫,動畫,遊戲等作品的例子嗎?”夏言好奇文問道。
“有。”唐茵聞言頓了一下道。
“但機率很低,十年難得一見,我們書社的話,想要獲得這些改編,還是得在《紅楓》期刊上連載,才最終會發展成有那種影響力的作品。”
小說的影響力,是由連載平臺的知名度,和作品質量共同決定的。
“不過小說單行本發行的話,那倒挺常見。只要人氣不是太低,讀者反響不錯,書社都會給作品安排單行本發售的事情,實際上很多書最終都能收穫幾萬冊,甚至十萬冊以上的銷量.....按照合同上7%的版稅分成來看,這筆錢大機率會是小說連載期間稿酬的一兩倍以上。”
一部作品的收益,是多渠道匯總,連載稿酬來一點,輕小說單行本發售版稅來一點,周邊發行來一點,最終匯總起來就十分可觀。
一個省會級城市的書社,旗下的準頂尖級期刊作品,都能有這麼多渠道的收益,也要得益於這個世界二次元文化的發達,以及民眾正版意識十分堅定,對文化產品價值的認可。
如果像平行世界裡,看個電影大家都在網盤上到處找盜版資源,那這些文化創作者們收入絕對要降大半。
“我明白了。”夏言想了想,點了點頭。
然後沒有猶豫,直接在合同上籤署了名字。
這些合同在哪個書社其實都差不多,也不存在什麼討價還價的餘地,想要吃這碗飯,就得尊重市場行情。
唐茵見狀,嘴角露出微笑。
朝著夏言伸出手
“恭喜你,從現在開始,正式成為我們紅楓文學的簽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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