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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馬人龍」。乾隆皇帝看到奏摺後,大為惱火,斥責馬人龍是冒稱「奴才」。於是,乾隆帝做出規定:「凡內外滿漢諸臣會奏公事,均一體稱『臣』」。這個規定,目的就是不讓漢臣稱「奴才」,為此,寧肯讓滿臣遷就漢臣也稱「臣」。
清朝皇帝何以要在奏章上做出上面這些規定呢?本來,滿族統治者是一向嚴求漢族人與自己保持一致的。他們強迫漢人剃頭髮,易衣冠,搞得血雨腥風,都是為了讓漢人歸化於自己,臣服於自己,但惟獨不肯讓漢人也與自己一樣稱「奴才」。這是為什麼呢?
魯迅先生的雜文《隔膜》裡有一段話,實際上回答了這個問題。他說:「滿洲人自己,就嚴分著主奴,大臣奏事,必稱『奴才』,而漢人卻稱『臣』就好。這並非因為是『炎黃之胄』,特地優待,錫以佳名的,其實是所以別於滿人的『奴才』,其地位還下於『奴才』數等。」
滿洲人入關前,大體處於奴隸制向封建制過渡的社會,雖然佔據了中原,但奴隸制的胎記並未完全退去,「嚴分著主奴」,就是一個明顯的表現。即使到了晚清,滿洲人內部仍保持著很濃厚的奴隸制習氣。坐觀老人《清代野記》記雲:「每有旗主,貧無聊賴,執賤役以餬口,或為御者,或為喪車槓夫,或為掮肩者。若途遇其奴,高車駟馬,翎頂輝煌者,必喝其名,使下車代其役,奴則再三請安,解腰纏以賄之,求免焉。故旗奴之富貴者,甚畏見其貧主也。」這就叫「嚴分著主奴」。「嚴分著主奴」的習慣反映到典章制度上,便是滿臣奏事時要自稱「奴才」。滿臣自稱「奴才」,不僅表示自己是皇帝的臣子,更表示自己是皇帝的家奴;而漢臣則沒有滿洲人傳統的主奴關係,所以也就只有臣子的身份,也就不能稱「奴才」。正因為這個原因,馬人龍奏事時自稱了「奴才」,便被認為是冒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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