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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這有什麼意義,千真萬確。別針,別針又怎麼了?&rdo;
&ldo;你也知道,藏在領帶下面,美其名曰&l;安全別針&r;。你將這別針的針尖刺進一側衣領,穿過之後在另一側衣領上固定住。&rdo;加德納一本正經地說,&ldo;看看你自己的,你慣用右手,對吧?&rdo;
&ldo;沒錯,我慣用右手,可是‐&rdo;
&ldo;很好,那就意味著當你戴上別針時,總是先從自己衣領的右側刺入的。衣領別針的頂部(自己用手摸摸看)總在你自己的右側,而別針的固定點總在左側。任何人都能發現。而這就是我們設計的關鍵環節。我參加殺人遊戲時,會將佩戴的別針頂部放在左側,固定點則在右側,方向相反,所以證明我是左撇子,也就是殺人兇手。&rdo;
沒人說話,馬斯特斯摸了摸衣領。
&ldo;我知道不該用這種口氣講話,&rdo;加德納滿面羞慚,&ldo;但事情傳開後就亂成一鍋粥了,我不得不向你展示基廷設計的結局有多麼華麗。所以他才激動不已。他一貫如此。他準備用槍逼著我,讓我把手放到衣領別針上,而我則警告他別把那東西揮來甩去的,他的男僕巴特利特也在旁勸解。你知道,手槍裡只裝了空包彈,但空包彈裡填塞的東西也挺硬的,真有可能把人的眼珠子打碎,所以得多加小心。槍是為美國西部的一個惡棍設計的,他射擊時瞬間出手,極具突然性;也就是說,這支槍使用了微力扳機,稍不留意便可能走火。萬斯口若懸河激情演說時,大肆揮舞的手臂碰到了燈座,而他的手指自然是放在扳機上的,於是,那顆空包彈雖僥倖沒有擊中我,卻摧毀了巴特利特正往裡倒酒的那個杯子。現今的手槍可沒那麼容易走火,但從前因老式手槍引發的意外數不勝數。就這樣。&rdo;
馬斯特斯瞪著他。
&ldo;沒想到啊,&rdo;總督察口氣生硬,&ldo;你們兩人居然如此託大。你的意思是他提議使用這麼危險的武器,而你也同意了?一件可能走火、傷及他人的武器‐&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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